万宁市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2018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万宁市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2018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万宁市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2018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代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2018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万发改审批【2016】373号、37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万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万宁市。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万宁市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2018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分为自然村通硬化路、窄路面拓宽两大工程,分为两个代建标段:

(1)代建1标: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总里程约200公里,窄路面拓宽总里程约105公里。建设区域分布在龙滚、山根、和乐、北大、后安 、东兴等6个镇(居)。

(2)代建2标: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总里程约200公里,窄路面拓宽总里程约125公里。建设区域分布在大茂、万城、东澳、礼纪、长丰、三更罗、东和、新中、南桥等9个镇(居)。

注:本项目分2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且允许中1个标。

2.3本工程计划工程代建管理服务期为:本项目代建服务期自代建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共计1125日历天,其中项目前期(含施工准备期)约30日历天,施工工期暂定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由招标人负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由代建人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桩号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4.1 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

以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期间内,除征地拆迁、竣工验收、整体工程接收管养以及属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审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其余建设管理工作均属于中标人承担本次工程代建管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对工可、施工图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的后续服务进行管理和评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监督、管理招标人委托的中心试验室等第三方单位的工作;

(2)代建人代表项目招标人组建项目指挥部,并设置总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办理质量监督与施工许可手续、交工验收、项目移交、配合竣工验收、交(竣)工结(决)算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协助招标人进行有关前期报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及政府有关质量监督、检验等部门完成工程质量检查;

(4)负责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的项目管养和缺陷修复,并在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工作;

(5)在代建过程中,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2工程施工监理

(1)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做好“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2)本项目的抽检试验和中心试验室设立的服务工作不包含在本项目工作内容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2014-2016年年平均营业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2014-2016年年平均营业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2016年年平均营业额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2014-2016年年平均营业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

3.2本次招标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200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承担过2个且单个工程建设规模(建安费)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工程代建、施工监理、EPC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BT(Build-Transfer)、BOT(Build-Own-Transfer)、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

注:①上述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材料,认定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或监理质量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上述业绩和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②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只可使用以其自身名义签订合同的相关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 2 -22 8:00:00至 2018 - 2 -28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0000 元。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 - 3-5 17:30:00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3-15 9:30:00,地点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2室 。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8 - 3 -159: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www.ggzy.hi.gov.cn)、(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其他

7.1 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请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代建项目负责人一致。

7.2 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

7.3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递交到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 202 室。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招 标 人:

万宁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万宁市党政办公大楼二楼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

佳境天城A座505-508房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100102

联 系 人:

崔先生

联 系 人:

王工

电话:

****-********

电话:

****-********(海南分公司)

传真:


传真:

****-********(海南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工程 农村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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