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智能化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教学楼智能化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标包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教学楼智能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教学楼智能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批准,资金自筹,并已落实。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具备承担本次比选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教学楼智能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教学楼智能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1.3 本项目【设置框架最高限额(含税),最高限额为98.87万元人民币】。
1.4 施工周期: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
1.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 质量要求:及时响应并满足比选人要求。
1.7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若参选人为制造商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若参选人为代理商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产品制造商需满足前文关于制造商的要求。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如当日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日则按中国人民银行之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
2.3 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4 参选人所提供设备的相关配件需为同一品牌,不接受贴牌或联合制造产品。主要设备与配件需提供参选品牌原厂家检测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参选产品具有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且必须与制造商名称相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6 参选人针对本项目所供产品提供1年的原厂免费质保,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2.7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参选人须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含)的监控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须符合本条要求,提供合同清单、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汇总表等,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 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6) 参选人比选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4日,每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4.3 比选文件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网银汇款,汇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备注:**项目标书费,并将打款底单发送至电子邮箱:151*****611@189.cn">151*****611@189.cn。
4.4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注册登记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姓名:
2、 电话:
3、电子邮箱:
注:
1. 标书服务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中标服务费一般情况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一般纳税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前将一般纳税人证明及增票信息EXCEL表格发送到公告中的邮箱,并电话告知。
3.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税率都是6%。
4. 发票一经开具不可退换更改。
5.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有效期180天(自开票之日起),过期不补开,不退换,不更改,后果自负。
d、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5日14时3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徐州分公司(徐州市彭城路158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1303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联系方式
1.1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2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1.3 邮编:210003
1.4 项目联系人:张浩
1.5 电话:151*****611
1.6 电子邮件:151*****611@189.cn">151*****611@189.cn
1.7 开户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8 开户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1.9 账 号:****************845
1.10 汇入地:江苏省南京市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1日
招标
|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