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招标公告
食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委托,对永平县龙门乡中小学校食材采购(招标编号:JSHCCG-2018-0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资金来源: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及自筹。
2.2招标范围:
一包:食用猪肉、食用牛肉、食用鸡肉采购,预算采购资金61.00万元;
二包:食用大米、食用油、面粉、饵丝、米线、面条、调味料采购,预算采购资金77.00万元;
三包:生鲜蔬菜采购,预算采购资金41.00万元。
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采购清单及服务要求”。
2.3交货期:接到甲方采购计划后,24小时内保质保量供货。
2.4服务期限:中标供应商获得永平县龙门乡中小学校配餐中心1年供应资格。
2.5服务地点:永平县龙门乡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食材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即营业执照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能够开具正规发票。
3.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
3.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6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公司注册所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行政处罚的记录证明文件。
3.7投标人提供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辖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保证承诺:招标人或其使用单位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商品货物时,不存在假货、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而提起的投诉、赔偿、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地点:投标人请于2018年02月22日~2018年02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在永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政府采购交易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
5.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关资料装订成册: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 近一年(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报名的);
(5)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8.1 投标(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东山支行
开户行: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940 0069 6010 1410 05280
保证金提交金额:
标段1名称:永平县龙门乡中小学校食材采购-一包,金额:10000.00元;
标段2名称:永平县龙门乡中小学校食材采购-二包,金额:15000.00元;
标段3名称:永平县龙门乡中小学校食材采购-三包,金额:8000.00元。
8.2 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00时。未按前述要求递交或汇款账号错误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8.3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网上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8.4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按标段(或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
招标人: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
地址:永平县龙门乡境内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3*****3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龙泉组团北片区207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7*****003
日期: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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