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公园一期招标公告

中央生态公园一期招标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信息索取号:B23000-0403-2018-0635生成日期:2018-02-14责任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余县中央生态公园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赣余招字[2018]第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余县中央生态公园一期项目已由余发改字[2018]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自筹(新型城镇化土地基金)和社会资本,招标人为大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余县中央生态公园一期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总投资:约341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28900万元;

2.2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大余县南安镇、黄龙镇;

2.3 工程招标内容:占地面积约371695㎡(其中公园区域面积344265㎡ 庚岭大道两侧绿化面积2743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民健身中心、道路、园林景观、园林小品、停车场、亮化工程、排水工程等。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从地质勘察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a、项目地质勘察、勘察外业见证;

b、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C、施工、施工组织、保修期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总体规划、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策划。

2.6 招标范围内计划工期:总工期210天(含勘察、设计、施工)。

2.7 质量要求:

a、地质勘察质量要求: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b、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C、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施工企业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2)施工企业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4)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两家,设计、施工各一家。

3.3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要求执行;

3.4 企业拟派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风景园林或绿化类专业高级职称;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

(3)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且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均不得再参与投标。

3.5本工程中标后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投标人2013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项目总投资额1.5亿元(含1.5亿元)以上的景观类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报告)。

3.7 ①列入赣州市第五批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②本工程不接受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企业参加投标。③本工程不接受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含整改或整顿期间禁止承揽新的业务)且在本工程公告至开标期间仍处于处罚期的企业参加投标(在上述期间不论所限制投标地点),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章)法定代表人:赖连洪(章)

地址:大余县南安大道388号

联系人:蔡晓星联系电话:139*****0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忠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曾 勇(章)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学府路锦绣城14栋2楼16-20#商铺

联系人:袁太君联系电话: 177*****970

招标监督单位:大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97- *******

2018年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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