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外环路消防站项目-新风设备
邢台市外环路消防站项目-新风设备
邢台市外环路消防站项目- 新风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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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邢开发改招标核【2017】5号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所属地区: | 邢台市-桥东区 | ||||||||||||||||||||||||||||||||||||||||
招标内容: | |||||||||||||||||||||||||||||||||||||||||
邢台市外环路消防站项目- 新风设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外环路消防站项目- 新风设备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邢开发改招标核【2017】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邢台市外环路消防站项目-新风设备 2.2招标内容:采购全热交换新风除霾机37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邢台市外环路消防站内 2.4供货周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合同估算额:37807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资质, 无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2-12至2018-02-23,每日上午0:00时至12:00 时,下午12:00 时至 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凡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http://60.6.203.91:81/), 免费自行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邢台经济开发区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60.6.203.91:81/报名及下载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3、招标文件下载方式:凡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http://60.6.203.91:81/), 免费自行下载。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2月12日00时00分至2018年2月23日23时59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3-06 14:00 ,地点为 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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