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8盐济线鲁冀界至赵胡同南段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S248盐济线鲁冀界至赵胡同南段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01616F021467

项目名称

S248盐济线鲁冀界至赵胡同南段大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

德州市

建设性质

大修

招标备案号

JL********8-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8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规划[2017]167号

项目法人单位

德州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

德州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24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财政投资,100%

评标细则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S248盐济线鲁冀界至赵胡同南段大修工程,二级公路,起点桩号为K0 000,终点桩号为K18 079.409,路线长18.079Km。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 Km /h,K0 000~K10 697.915段路基宽26米,路面宽15米;K10 697.915~K13 040及K17 160~K18 079.409段路基宽32.6米,路面宽21米;K13 040~K17 160段路基宽41.2米,路面宽30米。招标范围:本项目设一个监理标段,负责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项目的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监理,标段号:S248DXJL,起始桩号:K0 000, 结束桩号:K18 079.409,标段长度:18.079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监理
(S248DXJL)

S248盐济线鲁冀界至赵胡同南段大修工程,二级公路,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8 079.409,路线长18.079Km。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 Km /h,K0 000~K10 697.915段路基宽26米,路面宽15米;K10 697.915~K13 040及K17 160~K18 079.409段路基宽32.6米,路面宽21米;K13 040~K17 160段路基宽41.2米,路面宽30米。

资质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年审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总监办或驻地监理服务业绩。

财务要求

申请人在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或2015-2017年度)的流动比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3.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4.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路桥专业高级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10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过2个类似工程项目的总监或驻地工作。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1个类似项目监理经验。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土工试验(筛分、密度、含水量、塑液限、击实)、路面基层材料试验(击实、无侧限抗压强度、灰剂量、配合比设计)等试验、检测设备。

分包要求

/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02-26至2018-03-0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地块3号楼18层招标一部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盖公章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3-21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德州市公路管理局东楼五楼会议室(德州市东风中路1255号)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补充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德州市公路管理局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东风中路1255号

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地块3号楼18层

邮政编码

253006

250101

联系人

孙立新

李俊光

电话

177*****665

139*****321

传真

****-*******

****-********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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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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