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娄湖生态湿地旅游园区整体开发PPP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安顺娄湖生态湿地旅游园区整体开发PPP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安顺娄湖生态湿地旅游园区整体开发PP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将“安顺娄湖生态湿地旅游园区整体开发PP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20095.25万元,建设安顺娄湖生态湿地旅游园区整体开发PPP建设项目。鉴于安顺娄湖生态湿地旅游园区整体开发PPP建设项目的范围较大,规划设计先行建设娄湖水库周边的设施,后续建设滨湖高端康养基地、民族康养中心、文化旅游风情街等业态,项目整个建设工期为36个月。因此,本次评价只针对娄湖生态湿地公园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其余建设项目不在评价范围内,建设方应委托评价单位另行评价。
安顺市娄湖湿地公园位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办娄家湖,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495184.59m2,建设内容包括:植被恢复、生态保育等生态保护工程;道路广场工程;建筑工程、景观建筑工程、驳岸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于动力扬尘,运送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运输;施工车辆必须清洗后方能出施工现场;汽车在含尘路面行驶时,采取限速行驶。施工现场道路必须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于土石方运输往来车辆必须采取遮盖措施;在工地四周应采取围档措施,实行封闭式施工以防止扬尘的扩散;对于燃油废气,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应使用清洁燃料等措施进行控制。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为环境接受,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应配套相应的排水设施,在施工营地内修建沉淀池1个用于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防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0m3)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和施肥;施工期各类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理,对水环境影响小。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结论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运行,昼间施工影响较小,夜间施工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了不产生噪声扰民,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降低声源的噪声源强;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在施工过程中,强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在晚上22:00时~次日6:00时,禁止使用强噪声设备;施工单位应及早同当地居民协调,征得当地居民理解。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运送到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在运输过程中,按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实行密闭运输,不得出现超高、超载、撒漏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为。凡运输散体、流体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有覆盖、密闭等措施,避免撒漏、飞扬,污染市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并采取密闭措施,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安顺市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娄湖湿地公园内的大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均为木质建筑,施工过程中有废油漆桶等产生,属于危险固废(非家庭源,不豁免),应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产生于施工机械机油的更换,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
项目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将破坏用地范围内的天然植被,增加裸露面积,并可能引起局部的水土流失,从而对区内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要求:严格落实水保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做好表土剥离并妥善保存,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对公园内动植物的保护,加强公园绿化建设,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禁止滥捕乱猎和砍伐古树。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
休闲餐厅等涉及餐饮业的建筑物需预留专用排烟管道,入驻餐饮企业的油烟废气采取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排放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要求,废气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房屋顶部排放。垃圾转运站建设成密闭型,做到日产日清。在公厕内安装防蝇、防鼠设施,放置除臭剂,并根据需要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定期清洗和消毒,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产生的臭气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为职工、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等。娄湖湿地公园内的污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入安顺市二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小屯河。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是进入园区内的游客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甚微。根据类比调查,这类噪声源强一般在60dB(A)左右,项目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较小,只要进出园区的人员能够严于自律、讲文明,评价区域的环境噪声是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所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在游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和公园道路沿线放置垃圾收纳箱,以便于垃圾的收纳。在公园内道路两侧设置垃圾桶和提示牌,减少和避免游客乱丢垃圾,约250m设置一个垃圾桶,每天由园区内的保洁人员清理收集后,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公园内垃圾站暂存转运,再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安顺市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商业产生的废纸箱、废包装盒、废塑料袋等尽量回收利用(或外卖给废品收购企业);不能利用部分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安顺市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餐厨垃圾主要来自炊事和就餐过程中剩余的废弃物,主要成分包括禽肉蛋废弃物、蔬菜废物、饭菜剩余物、清扫垃圾中的餐巾纸等。按照《安顺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中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餐饮单位必须在规定地点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在餐厨废弃物产生24小时内,交由获得专门许可的收集、处理单位处理;餐馆酒店不得私自处理餐厨垃圾,包括将其加工成饲料、食品原料、油脂,倒入垃圾堆、下水道等,更不能交给没有处理资质和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在不能进行综合处理时,可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化粪池污泥:污泥主要为化粪池污泥,化粪池污泥清运2次/年,该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由吸粪车吸走清运。
(5)生态
工程建设将局部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减少植被覆盖面积及其覆盖率,降低生态系统的总生物量,使部分生物暂时或永久地迁移出评价区,但是对生态系统稳定性的负面影响极为有限。项目建成后区域景观格局发生变化,区域景观的自然属性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人工化、城市化属性有所提高。通过立体绿化、异地补偿造林、人工林改造等补偿措施,未来区域植被的覆盖率将超过现状期;娄家坡水库的各汇入口分别布置汇水湿地系统和梯田湿地系统,湿地系统的沉淀、吸附、离子交换、络合反应、硝化、仿硝化、营养元素吸收、生物转化和微生物分解等作用使水库入库水质得以净化,保证水库水质。此外,湿地水域部分将建立以水生植物为基础生产力,构建湖清水态、生物多样、稳定的水生态系统,使得水库区转换为清水态湖区,保证达标水质长效运行;完善的水生态系统可发挥景观提升、动植物栖息地优化以及生态教育的功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要求,工程建设后可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拟建工程为污染型建设项目,工程建成投产后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在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并能为环境所接受。
评价认为,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要求,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目标,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有机统一,实现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安顺娄湖生态湿地旅游园区整体开发PPP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
(2)本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工程建设对环境有何影响;
(4)工程对贵单位/您的影响;
(5)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能接受吗;
(6)工程建设后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7)希望采取什么措施减轻环境污染的影响;
(8)对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写信或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路管委会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人:管国强电话:133*****015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重庆市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139*****994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卧龙路475号2-10号邮 编:402106
(2)电子信箱:环评单位邮箱:********8@qq.com">********8@qq.com;
六、保留时间:10个工作日。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