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二桥及接线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09]14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9年度浙江省基本建设计划。台州市椒江大桥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业主,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招标采购事宜。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栈桥和试桩施工及监理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合同段强制性资格条件和主要工程数量详见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
1.椒江二桥及接线工程是浙江省及台州市公路“十一五”建设规划中的区域干线公路75省道改建跨越椒江的重要通道。本项目全长约8.2km,其中椒江二桥长约3.7Km,接线长约4.5Km,本项目采用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32m,椒江二桥全宽34m,其中主跨部分宽39.5m,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大中小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椒江二桥为主跨480米双塔斜拉桥。
2.本次栈桥和试桩工程(下称本工程)招标共设1个施工合同段,1个监理合同段。招标的主要工程内容为:
栈桥和试桩施工合同段:
栈桥及栈桥连接线施工:北栈桥及北栈桥连接线路线全长793.76m,其中栈桥长658.5m,隧道长62.8m,道路长72.5m。南栈桥及南栈桥连接线路线全长608m,其中栈桥长577.1m,道路长30.9m。栈桥上部结构分别为贝雷栈桥和型钢栈桥,下部结构主要采用钢管桩基础,桩径分别为1m(δ=12mm)、0.8m(δ=10mm)、0.6m(δ=8mm),钢管平联采用Φ30cm(δ=8mm)钢管,28剪刀撑,桩顶采用H45作横梁。
贝雷栈桥上部构造从上到下依次是12mm标准面板、I20b横梁、贝雷主梁。采用4跨或5跨一联布置,栈桥联与联之间预留伸缩缝,栈桥跨径为15m,宽度为6米和8米两种。
型钢栈桥上部构造从上到下依次是12mm标准面板、I14横梁、H45纵梁。采用8跨一联布置,栈桥联与联之间预留伸缩缝, 栈桥跨径为9m,宽度为6米和8米两种。
本次试桩采用钻孔桩,试桩数量4根,试桩1~3为端承桩,试桩4为摩擦桩。总体情况如下表:
试桩平台搭设:3个(为试桩1、试桩2、试桩3施工需要),长约21米,宽约18米,钻孔平台为从栈桥延伸出来的钢管桩平台。结构布置形式和贝雷梁栈桥基本相同。
施工计划工期:8个月(其中南塔墩位置试桩1及江中引桥S10墩附近试桩4必须在签订合同书后5个半月内完成)。栈桥及试桩平台维护保养期4个月。
监理合同段:
J1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内容为栈桥及栈桥接线、试桩平台、试桩的施工监理以及对试桩测试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理;
监理合同段的监理服务期为12个月,施工期监理8个月,维护保养期监理4个月。
3.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国内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企业可参加第J1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在资格审查时对于未列入“名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应及时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办理有关更正事宜。
6.投标人可于2009年4月20日至24日(双休日除外)9:00~11:30和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指施工合同段)、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2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4月27日8:30,集中地点:台州市交通局(台州市开发区白云山南路323号);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4月27日14:30,地点:台州市交通局(台州市开发区白云山南路323号)。
8.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承包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或http://www.zmctc.cn)。
9.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缴纳开标日当月的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10.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9: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 位: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信息大厅)
电 话:
****-******** 11.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12.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3条的规定提交2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银行电汇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