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交换退网设备拆除招标公告

2018年交换退网设备拆除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2018年交换退网设备拆除项目创建时间日期:2018-02-22 16:32:41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18-02-22 15:51:39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8-03-01 15:51:42

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2018年交换退网设备拆除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2018年交换退网设备拆除项目(招标代理编号:****-********),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2018年交换退网设备拆除项目,预估拆除100个机架,涉及 80个机房等,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2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70万元(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3计划工期: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标段划分及中标情况:为确保服务质量本项目中标人产2名,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按如下原则划分份额及实施区域:


综合排名

片区划分

份额

预算金额(万元)

1

延安路分局、县局、达坂城局、天山区分局、水区分局、沙区分局、中山路分局

55%

38.5

2

西北路分局、开发区分局、米东区分局、高新区分局、河北路分局

45%

31.5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N<0.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经营范围许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丙级及以上资质。

2.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

2.1.4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证明文件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须配备1名项目总负责人对本项目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

2.5.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5.2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开具的2017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6其他要求:

2.6.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3月1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4.2招标文件购买凭证:

4.2.1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

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16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3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51号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联系人: 叶滨城、蔡鹤电 话:****-*******

电子 邮 箱:********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国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