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庭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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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南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抚州市华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南丰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FZHS-NF-2018-J002
二、采购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南丰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 设备项目
1项
详见竞谈文件
400000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谈判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谈判时均提供以上材料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视为无效谈判。】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2 月 23 日至 2 月 25 日23:59分起登录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nfztb.com /)进行谈判文件电子版下载,资料费:
200元/份(不退)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未按规定交纳资料费的供应商
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8年 2 月26 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四 楼)
七、已下载谈判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
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
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
项目谈判的资格。
采购单位:南丰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宇恒
电话:152*****025
采购地址:南丰县琴城镇子固南路66号
代理机构:抚州市华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联系电话/传真:137*****583/****-*******
公司地址: 赣东大道1988号GD名人国际A栋17楼-3-4室
南丰县采购办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 人民法院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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