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桌凳、黑板招标公告

学生课桌凳、黑板招标公告

江西省南康市学生课桌凳、黑板公开招标

2009-4-20 11:55:55 来源:江西省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 作者:江西省南康市招标

  康招采(2009)公05号
  江西省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向社会招标采购课桌凳、黑板,为了保证设备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欢迎国内、外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竞标有关事宜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学生课桌凳(品目一)、黑板(品目二)
  二、本项目预算价:品目一:46800元;品目二:99160元。
  三、招标采购项目的用途及技术要求:学校教学使用器材;要求质量好、牢固耐用。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附表1、2。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包括设备货款、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等所发生的成本性开支、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招标人设招标控制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自行报价。
  五、投标费用
  (一)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品目,标书售后不退。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转帐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品目一:伍仟元,品目二壹万元整;转帐进帐时必须写明所投标的的文号(如KZC09公字XX号品目XX),同时该笔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9年5月4日下午5时前进入我中心帐户(收款人全称: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帐号:********150*****0463,开户行:南康市建行蓉城分理处)。开标后,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无论招标结果如何,参与投标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因此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四)没有购买本次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本中心将不受理其投标及质疑活动。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企业年检合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方经营业绩情况(投标前24个月的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及销售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在类似的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本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予以审查。
  七、本次招标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参与本次竞标的供应商,请于2009年4月22日上午9:30参加在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由本中心和采购人组织的答疑会;质疑函必须以书面方式(要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公司传真,并加盖公司公章)提交。
  地址: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八、本次招标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和地点:
  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5月
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9年5月8日上午9:30
  (2)地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综合开标室
  十、本次招标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其他相关资料和个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以下方式查询:
  联系电话:0797—*******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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