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塘培训基地厨房、餐厅、客房线路整体改造招标公告
温塘培训基地厨房、餐厅、客房线路整体改造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宏达交通科技中心温塘培训基地厨房、餐厅、客房线路整体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TC189P0WU
招 标 人:石家庄市宏达交通科技中心(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章)
编制日期:二零一八年二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 图纸(无)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说明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合同的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1.1 | 项目名称 | 石家庄市宏达交通科技中心温塘培训基地厨房、餐厅、客房线路整体改造项目 |
2 | 1.1 | 建设地点 | 石家庄市宏达交通科技中心温塘培训基地 |
3 | 1.1 | 项目概况 | 厨房、餐厅、客房线路整体改造 |
4 | 1.1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5 | 1.1 | 质量标准 | 合格 |
6 | 2.1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
7 | 2.2 | 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8 | 3.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9 | 4.2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5.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 | 12.4 | 工程计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13 | 12.13.1 | 投标限价 | 最高限价:185733.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14 | 14.1 | 投标有 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5 | 15 | 投 标 保证金 | 不适用 |
16 | 16.1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正四副 |
17 | 19.1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收件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700号悦享天地B座19楼1948室 时间: 2018年2月14日上午9 时30分(北京时间); |
18 | 23.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2018年2月14日上午9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700号悦享天地B座19楼1948室 |
19 | 29.4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八章 |
20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 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 |
21 | 招标人 联系方法 | 招标人:石家庄市宏达交通科技中心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 |
22 | 招标代理 联系方法 | 招标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朋、李超 联系电话:****-********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700号悦享天地B座19楼1911室 |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3.1 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该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4.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地位,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2 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关于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踏勘现场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7.1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 图纸(无)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说明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 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发售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传真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传真号码:****-********。规定时间之后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解答。
8.2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不受3日限制。
8.3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澄清的,招标人自收到疑问之日起24小时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及装订9.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投标文件应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0.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2.1投标函原件;
10.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2.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才加此项)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2.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不适用);
10.2.5资格后审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注:资格后审合格标准详见附件二。
10.2.6近三年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表;
10.2.7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0.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以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定的为准。
10.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4.1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图
(2)、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
(3)、工程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4)、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6)、项目班子组成
(7)、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
(8)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时间安排表;
(9)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10.4.2其他资料
(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1、投标文件格式11.1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1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12.2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2.3 本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
12.4 本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12.5 投标报价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最新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12.6 除非招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并且不得有严重偏离市场价的报价,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定为重大偏差。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2.7 工程量计价应包括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12.8 投标报价中缴纳的各种规费,应严格按照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及相关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按照费用标准中列出的规费费率计算规费,并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投标报价中的税金按照【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进行计取,并如实填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和投标人自身情况对各投标人所报税金进行评审。未按【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及相关规定计取税金的投标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12.9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和管理按照省住建厅现行政策执行,投标人不得自行降低标准。
12.10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2.11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核算,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12.12 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报;工程项目总价表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报。以上填报的金额必须做到各报价之和等于总价,除非有计算错误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28条原则和评标委员会核对各报价与总价进行修正。
12.13 投标最高限价
12.13.1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85733.00元。
12.13.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本工程最高限价,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2.14 投标报价中暂定价或暂列金额部分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或暂列金额一致。
12.1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并能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13、投标货币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投标有效期14.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投标保证金(不适用,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时间之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15.2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核查)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5.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
1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以后及时退还。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5.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协议书。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16.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7.2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17.2.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7.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采购编号;
(2)、工程名称;
(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7.3 除了按本须知第17.1款和第17.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0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7.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7.1款、第17.2款和第17.3款的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5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密封章。
18、投标文件的提交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9.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19.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投标人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2.1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2.1.1 投标文件密封袋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22.1.2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
2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当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2.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2.2.1 投标文件的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2.2.2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关键内容错误、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名称不一致的(工程量清单中:序号、项目编码、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必须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定的清单一致,工程数量、计算基数、费率因小数点取位不同但不影响投标报价的不得按废标处理);
22.2.3投标报价超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的
22.2.4初步审查有重大偏差或初步评审未通过的;
22.2.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22.2.6拒绝接受按第28条原则修正投标报价的;
22.2.7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12.15条款要求的;
22.2.8投标报价中的暂定价或暂列金额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暂定价或暂列金额不一致的;
22.2.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22.2.10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23、开标23.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3.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3.3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经密封性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6)招标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4.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24.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7、投标文件的审查27.1 资格后审
27.1.1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在评标前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27.1.2资格审查的各项内容,严格按“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7.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最高限价、工期(交货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但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27.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8.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1.3清单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规定填写,否则按计价规范修正。
28.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9.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7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9.4 评标方法、标准和定标(见第八章)
29.4 .1采用综合评标方式:即只有投标人的初步评审没有重大偏差、资格审查均通过且没有其它原因被否决的,那么投标报价得分加上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最高者拟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9.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六)合同的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30.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1、中标通知书3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在开标后7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1.2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招标代理单位同时通知落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3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和[2003]857号)文件有关规定。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2.1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应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32.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二章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一、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清单
6.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二、分 包
承包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会同发包人对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进行分包。
三、材 料 供 应
1、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测报告;
2、所有的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征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共同认可。未经认可不得使用。
四、承 包 方 式
本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款拨付与结算方式
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六、工 程 质 量
1、承包人应认真遵守施工规程、规范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承包人负责将竣工资料(含分包工程资料)整理成册,一式两份送交发包人;
3、工程保修办法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其他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 他 条 款
1、合同价款如需调整,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执行《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冀建市[2013]21号)。”
3、承包人应按照政府有关扬尘治理防治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冀建市[2013]21号)
第四章 技术规范
本工程施工规范执行国家、部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技术规范。计价规范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第五章 图 纸(无)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三)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二、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三、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 目 名 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年月日
目 录
一、 投标函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
五、近三年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表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元
RMB¥: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养护、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月日
注:1、只法人参加开标会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备查验;
2、无论何种情况均需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一份授权委托书以备查验;
2、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确认,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3、是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才加此项并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近三年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表
(2014年12月1日以后,类似施工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合同价格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承担的工作 |
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项目描述 |
备 注 |
注:后附合同协议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仅供参考。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 目 名 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年月日
封面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填 表 须 知
1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格式中除另有规定外,任何内容不得修改。
3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格式中要求填报的单价与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与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与合价中。
4 金额(价格)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币种表示。
注、工程量清单封面、和“填表须知” 按上述格式,具体工程量清单表格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定为准。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10.4.1项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7-1
2.2劳动力计划表 表7-2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表7-3
2.4施工总平面图 表7-4
2.5临时用地表 表7-5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 表7—1
序号 | 机 械 或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2)劳动力计划表
工程 单位: 人 表7—2
工 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表7—3
(4)施工总平面图
表7—4
(5)临时用地表
工程 表7—5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合 计 |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表7—6
(2)项目经理简历表 表7—7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工程 表7—6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 工 程 情 况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规模 |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包括被部分或全部扣除投标保金。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2)项目经理简历表
工程 表7—7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 日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注:1、本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等复印件;
四、其他资料
第八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说明
1、本招标工程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附件一)为本招标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是本招标工程评标定标的依据,本招标工程发标时随竞争性谈判文件一并发放给合格的投标人;
2、本工程的评标资料表(附件二)为本招标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是本招标工程评标定标的依据,本招标工程发标时随竞争性谈判文件一并发放给合格的投标人;
3、本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为本招标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三);
附件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附件二:评标资料表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附件一
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标组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谈判小组首先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审查的内容包含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投标人资格、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工期、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及完整性、以及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响应性。未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做废标处理且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澄清有关内容(如有)。谈判小组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谈判小组将针对通过初步评审及有关澄清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分别进行谈判,由投标人确定最终报价,并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进行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谈判小组依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将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排名第一(最低价)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供应商递补,依此类推。
5、编写评标报告。
注:各投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的时间统一为十分钟,进行二次报价时如投标报价有变动,应列出具体变动的项目,如若中标将按二次报价表中的总价和变动项目重新提供报价清单(除变动项目外其余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保持不变)。
附件二:评标资料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偏差类型 | 投标单位 | 偏差内容 |
重大偏差 1、未实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2、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决条件 3、施工组织设计雷同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5、对投标文件拒不按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6、工程量清单报价有缺项、漏项 7、施工组织设计有缺项、漏项 8、营业执照符合不要求 9、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 | ||
细微偏差 1、施工组织设计有不合理之处 2、计算或文字错误 3、含义不明确 4、不改变实质内容的其他情况 |
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序号 | 项 目 | 评审结论 (通过\不通过) | 不通过原因 |
1 | 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 | ||
2 | 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 | ||
3 | 施工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 | ||
4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
5 | 质量目标保证措施 | ||
6 | 项目班子组成情况 | ||
7 | 主要机具装备计划及劳动力安排计划 | ||
8 |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 ||
评 委 意 见 |
五、定标原则
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委员会要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关否决条款、资格条件、初步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进行认真评审,并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终依据二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若二次报价相同则以业绩累计金额较多的优先,合同金额也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二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宏达交通科技中心温塘培训基地厨房、餐厅、客房线路整体改造项目
二次报价 | 大写: |
小写: | |
工期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
二次报价说明 | |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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