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杨游泳池场地租赁及管理招标公告
曹杨游泳池场地租赁及管理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曹杨游泳池场地租赁及项目管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营业范围应包括上述采购服务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上海市须有常驻经营服务机构;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杨游泳池场地租赁及项目管理项目
2、招标编号:SHXY-00-********-****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2)项目总体情况:拟委托第三方承接游泳馆的运营和管理.
5、交付地点:普陀区梅林北路41号
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一年招标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小微企业优惠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2-2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 02 ,带齐如下材料至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进行现场验证报名: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在本市具备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场所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纳税凭证、社保缴纳凭证、财务材料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8-03-15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开标时间:2018-03-15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一)投标地点: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
(二)开标地点: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
(三)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纸质无疑问函(加盖公章)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踏勘
1、踏勘时间: 自行踏勘
2、踏勘地点:普陀区梅林北路41号
3、踏勘安排: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4、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二)澄清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03月03日上午10点整前通过电话传真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8年03月03日下午16点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
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
联系人: 吴老师
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梅川路1518号605室
联系人:徐强益
电话: ***-*********200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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