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平高速公路附着式站棚广告经营权招标公告
京平高速公路附着式站棚广告经营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京平高速公路附着式站棚广告经营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招标编号:1840STC60172
1.2项目概况
京平高速公路附着式站棚广告经营权招标,广告经营时限为:五年。
1.3招标范围及内容:
序号 | 站棚位置 | 站棚数量 | 广告规划面积(平米) |
1 | 京平高速公路北京段 | 27 | 4399 |
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业务,具有广告经营项目业绩。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有以下情形的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近两年内受到过城管执法行政处罚的;有不良履约记录的(近两年内因严重违约,解除户外广告使用协议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招标文件的获取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14日,每天09:00--12: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购买人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邮箱********1@qq.com);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说明和纳税人识别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3月15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2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京哈高速田家府服务区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
邮编: | 101116 | 邮编: | 100080 |
联系人: | 韩工 | 联系人: | 蒋慧晶、薛建伟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2018年2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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