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南昌园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南昌园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南昌园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
2、招标单位:南昌市绿园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中华城市展园南片区
4、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50㎡,总建筑面积约38㎡,铺装面积759㎡,水面面积392㎡,长廊面积72㎡,绿地面积879㎡。
5、项目投资:约650万元
6、招标内容
6.1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6.2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建设有园林建筑小品、土方、水电、道路铺装、水体、绿化等专业内容。
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1)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含“园林绿化”字样;
3、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或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开标时提供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或提供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本人身份证,且无在建工程;
6、拟派相应专业的八大员岗位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原件);
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审报告可不提供);
8、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单位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施工方和设计方。
(2)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9、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须提供由南昌市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资证明
10、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原件。四、招标日程安排: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2018年 2 月 24 日至2018年3 月16 日止。开标时间:2018年 3 月 16日下午13 时 30 分整,开标地点: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五、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177*****882
招标人: 南昌市绿园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平 联系电话:0791-********
2018年 2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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