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国道景观路打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320国道景观路打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0国道景观路打造提升工程 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已由上高县发改委上发改交通字[201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上高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高县财政资金和宜春市公路局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320国道上高段景观路提升改造工程,国道沿线绿化工程及土方回填、驿站工程和绿化养护,全长59.38公里国道两旁平整绿化,建设8个功能不同的公路驿站(估算价为15000万元,该估算价包含工程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采购及景观绿化等费用之和,不含监理费用)。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报告、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期间设备的安全防护、施工(不包括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③外省进赣单位严格执行《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
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提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注册结构师资格;
③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④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⑤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的上岗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承诺书需各单位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仅需施工方提供)。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其它要求: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联合投标的,应由一个设计单位、一个施工单位组成。须提供联合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3.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报名资料
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2投标人牵头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联合体协议书。
说明:1.报名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2.报名时只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资料,其他资料在资格后审时提供。
5.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5.1 报名时间: 2018年2 月26 日至2018 年3 月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下午14:30~17:00;
5.2报名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报名资料费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3 月20 日 14:30 分,地点为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上高分局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学园路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银湖路298号万
豪城2#A248号 座第20层
联 系 人:黄佩 联 系 人:张 硕
电话: 152*****911联系电话:18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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