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冷水关乡平安村土地整理项目等18个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随机抽取公告
南川区冷水关乡平安村土地整理项目等18个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随机抽取公告
南川区冷水关乡平安村土地整理项目等18个项目经渝国土整备[2017]33号,渝国土整备[2018]1号文件备案批准实施,现根据渝国土房管发〔2017〕1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该批次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随机抽取活动,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南川区相应备选信息库内承包商和库外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随机抽取。
一、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单位 | 重庆市南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项目承担单位 | 重庆市南川区土地整治中心 |
项目名称 | 南川区冷水关乡平安村土地整理项目等18个项目 |
项目立项 | 渝国土整备[2017]33号,渝国土整备[2018]1号 |
服务内容 | 南川区冷水关乡平安村土地整理项目等18个项目工程监理 |
工期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监理工作内容划分及费用 | 18个项目工程监理共划分为6个项目包 |
监理A项目包:1.南川区德隆乡马安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8.78万元;2.南川区兴隆镇金禾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2.10万元;3.南川区兴隆镇金花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费12.65万元; 监理A项目包工程监理费合计43.53万元。 | |
监理B项目包:1.南川区石墙镇三合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3.80万元;2.南川区骑龙乡石河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6.69万元;3.南川区中桥乡普陀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6.89万元; 监理B项目包工程监理费合计47.38万元。 | |
监理C项目包:1.南川区冷水关乡平安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2.00万元;2.南川区民主镇白羊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3.64万元;3.南川区峰岩乡正阳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费12.00万元; 监理C项目包工程监理费合计37.64万元。 | |
监理D项目包:1.南川区石溪镇五星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2.00万元;2.南川区石溪镇五星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2.77万元;3.南川区峰岩乡风云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费12.00万元; 监理D项目包工程监理费合计36.77万元。 | |
监理E项目包:1.南川区太平场镇三星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3.87万元;2.南川区太平场镇中坝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3.85万元;3.南川区黎香湖镇东湖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3.41万元; 监理E项目包工程监理费合计41.13万元。 | |
监理F项目包:1.南川区三泉镇风吹等(2)个村(社区)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6.34万元;2.南川区大有镇石良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7.06万元;3.南川区石莲乡新民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费13.58万元; 监理F项目包工程监理费合计46.98万元。 | |
资金来源 | 区级专项资金 |
二、抽取承包商类型
监理单位
三、资格要求
(一)备选目录库内单位:不需提供相关资料直接参与抽取,但其诚信等级评价应为B级以上(包含B级),以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门户网站公示最新诚信等级评价为准,查询截止日期
(二)备选目录库外单位:监理资质等级甲级,诚信等级B级以上(包含B级),诚信等级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门户网站公示最新诚信等级评价为准,查询截止日期
四、备选目录库外单位需提交资料(见附件)
(一)报名基本信息表(提供原件);
(二)营业执照(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三)单位资质证书(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交复印件),法定代表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的相关信息,含职称证书、资质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社保缴费凭证、联系方式(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六)参与人员的相关资料:参与项目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书,社保缴费凭证,联系方式,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七)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硬件设施一览表及票据复印件(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八)提供“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市场主体公共信用采集系统”备案网页截图及诚信等级公示结果;
(九)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书(提供原件)。
五、资格审查及抽取流程
(一)接受备选目录库外市场主体报名
1.符合本次公告资格条件的库外潜在市场主体自行对南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抽取公告等资料进行准备并按公告第五条的要求携相关材料自愿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南川区国土房管局(南川区南大街89号)六楼,本次报名不接受邮寄的资格申请文件。
4.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二)目录库外市场主体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单位:重庆市南川区国土房管局
2.申请人应在资格申请文件中按资格审查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确定随机抽取范围
1.达到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南川区相应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内市场主体和经抽取人资格审查合格的库外报名市场主体共同组成本次项目随机抽取范围。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抽取。
3.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的一个项目包抽取。
(四)随机抽取
1.抽取人:南川区土地整治中心。
2.抽取组织及抽取地点: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抽取时间:
4.抽取方式:随机抽取承包商。
本公告一经公示即视为本次随机抽取范围的市场主体均已知晓并了解本公告全部内容。
已入库单位按照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的入库单位编号顺序进行编号,经抽取人资格审查合格的库外报名市场主体按照提交资料审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本次18个土地整治项目共划分为6个监理项目包,抽取时依次随机抽取前6家监理单位按抽取顺序号对应各自相应监理项目包,未抽到前6的监理单位则为递补候选人,并依次随机抽出递补顺序号。
5.电话确认:抽取人立即对候选人进行电话确认,如果第一候选人表示同意抽取结果则确认该市场主体为中选人,如果第一候选人明确表示放弃或不同意抽取结果,或者第一候选人在资格审查时预留委托人电话连续三次无人接听,视为自动放弃,则联系递补候选人,按递补顺序号依次类推。
6.中选单位公示:抽取活动完成2个工作日内,抽取人将抽取结果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抽取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合同签订: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抽取人和中选人根据项目公告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8.交易服务费:由中选人向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按南川发改委[2017]31号文件所核准标准收取)。
9.监督管理:区国土房管局派人对随机抽取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区国土房管局对存在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无故拒签合同,合同履约失信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三年内取消在我区所有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备选资格,属于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立即清退出库。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抽取公告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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