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勉阳街道办旧州社区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采购项目
勉县勉阳街道办旧州社区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采购项目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勉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勉县勉阳街道办旧州社区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 2、项目名称:勉县勉阳街道办旧州社区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115.00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勉县勉阳街道办旧州社区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包含垃圾压缩转运站房建设、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建设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全部设备、工程、服务。详细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完成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年 6、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汉中市境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若为代理商的,需具有投标垃圾压缩设备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4、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原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 6、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三、报名、文件发售等相关事宜 1、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年 2 月24 日至2018年 3 月1 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2 月24 日至2018年 3 月1 日,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汉中市滨江路建国东巷9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4、文件资料费:300.00元,售后不退。 5、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8年 3 月 22 日上午9:00-9:30 2、开标时间:2018年 3 月 22 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汉中市滨江路建国东巷9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信息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均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信息为准。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其他事项 采购人: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 ****-******* 采购代理: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先生 ****-******* 地址:汉中市滨江路建国东巷9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 账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汉中中山街支行 银行账号:8060 6010 1428 0008 88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 2月23日 |
招标文件下载:暂未提供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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