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大道西段道路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锦屏大道西段道路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单位:
“当阳市锦屏大道西段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九条第①款应更正为“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特此通知!
当阳市综合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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