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遴选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遴选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平凉市灵台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遴选社会资本方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18]466号文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灵台县财政局以灵财建字[2018]7号文件对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予以论证通过;灵台县财政局以灵财建字[2018]8号文件对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予以论证通过;灵台县人民政府以灵政发[2018]27号文件批准实施方案;且在灵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可进行项目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灵台县人民政府授权灵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项目实施机构依次与中标候选人就项目合同中的偏差条款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只有参加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综合评审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平凉市灵台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遴选社会资本方
2.项目编号:********-****12
3.项目授权主体:灵台县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灵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5. 采购人:灵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6.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7. 建设地址
本项目建设区域涵盖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境内的邵寨镇、龙门乡、梁原乡、星火乡、独店镇、朝那镇、蒲窝镇、百里镇、中台镇、西屯镇、新开乡、上良镇、什字镇13个镇(乡),184个行政村。
8. 建设规模
本次灵台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危旧房改造4大类7个子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村组道路建设及巷道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2个子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小学校舍及幼儿园建设1个子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包括:垃圾填埋场及收转运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管网建设,环境重点区域治理3个子项;农村危旧房改造。
项目受益区农业人口21.32万人,目前受益区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94户27366人,占到项目受益区总人口的12.84%。
9. 建设内容
(1)村组道路建设及巷道工程:工程共计涉及县域内13个镇、64个行政村、211个自然村的32710人,其中贫困村(自然村)173个、贫困户2921户、贫困人口11337人。计划硬化村组道路352条共计256公里;油返砂(畅返不畅)村组道路修复改建4条共计九段,总长度28.002公里。
(2)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工程涉及县域内13个乡镇、184个行政村、1554个自然村21.32万农业人口的饮水安全,其中贫困村79个、贫困户8894户、贫困人口27366人。计划新建及改建全县饮水安全工程19项,建设内容包括新打机井8眼、机泵28组、房屋维修342平方米、新建各类用房316平方米、新建沉砂池总容量800吨、蓄水池总容量40680吨、护堤570米、60吨水塔1座、闸阀井1座、封固泉眼4处、新建输水管道50千米、购置及更换水处理及消毒设备26台(套)、购置及更换自动化设备16套、电力线路架设7.6千米、围墙350米、院落硬化400平方米、大门1座、输水管道更换196千米、检查井267座、更换水表10480台、购置及安装变压器3台、阀门阀件60套。同时现有水厂水处理能力不足(约3000m3/d),计划在现有水厂基础上改造提升,日处理能力达到1.5万m3,解决中台、新开、蒲窝、百里、独店、西屯、什字、上良、朝那、星火、龙门、梁原12乡镇农村19.58万人及县城3.5万人的生活用水问题,县城和乡镇农村供水量占比约为20%、80%。
(3)小学校舍及幼儿园建设:该项涉及百里镇古城村、什字镇胜利村、独店镇中庆村3个镇3个村的3所学校,建设内容为新建小学教师周转宿舍2450平方米和建设幼儿园教学用房1080平方米。
(4)垃圾填埋场及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本次计划实施12项垃圾填埋场及垃圾收转运设施的建设,含什字镇、邵寨镇、朝那镇、独店镇4个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和西屯镇、上良镇、百里镇、龙门乡、梁原乡、星火乡、新开乡、蒲窝镇8个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完善上述12个乡镇175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填埋及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的建设,改善灵台县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渗滤液处理站4座、垃圾中转站9座,购置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辆12辆、小型垃圾转运车174辆、垃圾收集站174个、履带式推土机4台、装载机4台。
(5)污水处理及排污管网建设:项目计划实施什字镇、邵寨镇、朝那镇、独店镇、西屯镇、上良镇、百里镇、龙门乡、梁原乡、星火乡、新开乡、蒲窝镇12个乡镇的街区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管网及中台镇下河村污水厂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日处理量大于50m3的污水处理站4座600m3、日处理量小于等于50m3/d的污水处理站8座300m3、建设污水管网36.17千米、排水涵管36.17千米。同时改造提升中台镇下河村污水厂1项,彻底解决中台镇下河村、城关村、南店子村、康家沟村、水泉村、安家庄村6个村3.5万人生活污水,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6)环境重点区域治理工程:计划实施县域内中台镇、什字镇、邵寨镇、朝那镇、独店镇、西屯镇、上良镇、百里镇、龙门乡、梁原乡、星火乡、新开乡、蒲窝镇13个乡镇的环境重点区域治理工程,并实施灵台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项目和灵台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项目共涉及13个镇182个村。建设内容包括:购置手推式保洁车3006辆、修建排水渠98.6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932盏、整修路肩边沟186公里、绿化通道186公里、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25处、水源地保护18处。
(7)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优抚对象和其他农户为改造对象,通过维修住房和置换住房等方式,计划2018年对县域内13个乡镇151个行政村442个自然村的815户农村C级危旧房进行改造,其中376户建档立卡户和非建档立卡户每户补助2万元,439户其他农户每户补助1.5万元。
10.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15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12年)。
11.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为一个标段。
三、项目采购需求及运作方式
灵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下,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具备雄厚资金实力且能引进先进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社会资本方。灵台县人民政府授权灵台县绿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的政府方授权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按约定出资比例,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灵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项目公司签订PPP 项目合同,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权利,并履行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政府方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行使监管权。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结束且质量保证期满后,予以清算,资本方退出。
本项目预算价为0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融资能力、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4.供应商必须声明并保证:
(1)在过去五年内,未在重大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
(2)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
(3)在过去五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企业基本情况作虚假陈述等情况,且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行贿等行为。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社会投资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5.供应商(社会资本方)应具有相关项目等投资业绩。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资格前款各项条件,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供应商(社会资本方)应具有相关项目等投资业绩即可。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选3家合格的供应商(社会资本方)。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18年2月26日 00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3月2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报名并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首次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2、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 2018 年2月26日 00 时 00分 00 秒至 2018 年3月2日 23 时 59 分 59 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实际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不含
本数,下同),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的,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本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 3 家的,招标人将依法变更招标方式。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3月20日09时整(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3.资格预审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请于 2018 年3月28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4月1日 23 时 59 分 59 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获取 时间以实际起止日期为准)。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4月9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灵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黄晓东
联系电话:****-*******
地址:灵台县人民政府五楼扶贫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海英
联系电话:****-*******
地址:崆峒区世纪花园B3区5号楼2单元801
监管部门:灵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仇旭辉
联系电话:0****-********
地址:灵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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