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双城区2017年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有机肥施用主体入围招标公告
农业局双城区2017年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有机肥施用主体入围招标公告
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城区2017年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有机肥施用主体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城区2017年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有机肥施用主体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HDGC2018-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局
地址:哈尔滨市双城区政府2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李明********49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395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40号金爵万象3栋1单元12层1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局的委托,对“双城区2017年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有机肥施用主体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双城区2017年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有机肥施用主体入围项目
1.2项目编号:HDGC2018-009
1.3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总预算控制价为2193万元)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1.5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实施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1.7招标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4家有机肥企业入围并共同完成双城区有机肥施用工作,招标人分别与入围有机肥企业签订合同,各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实际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具体招标内容及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需提供截图)。
2.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项目内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2015年1月-2017年12月)
2.4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开户许可证。
2.5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须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机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
2.6有充足的有机肥源(堆沤肥)和抛肥机械并提供证明材料。
2.7近三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至少具有三项类似供货业绩(数量、额度相当,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并提供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意见(要求用户意见为满意,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2.8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需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9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2日,上午9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6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40号金爵万象3栋1单元12层15号)。
3.3获取方式: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本公告“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3.4招标文件售价:执行国家规定,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6、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双城区农业局
联 系 人:李明
联系电话:****-********
地 址:哈尔滨市双城区政府2号办公楼
代理公司: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40号金爵万象3栋1单元12层15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15008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需提供截图)。2.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项目内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2015年1月-2017年12月)2.4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开户许可证。2.5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须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机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2.6有充足的有机肥源(堆沤肥)和抛肥机械并提供证明材料。2.7近三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至少具有三项类似供货业绩(数量、额度相当,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并提供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意见(要求用户意见为满意,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核实)。2.8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需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次招标活动。2.9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9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6日 09:00至2018年03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40号金爵万象3栋1单元12层15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发街200号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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