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wz-021采出液-水换热机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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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照新疆油田招标管理及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流程获得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包

序号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物料组

计量单位

数量

执行标准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1

采出液-水换热机组

********

7

技术要求

接中标通知书70天内

新疆油田公司风城作业区施工现场

技术要求:详见《风城作业区采出液-水换热机组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办理完成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SB-KEY,否则无法报名投标。为保证投标质量,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前往招标中心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2、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营业执照涵盖招标物资品种的制造商和代理商。

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产品准入资格,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且准入资质的有效期晚于本次投标截止期;不具有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取得, (中标供应商属于集团公司供应商库中非新疆油田公司管理的供应商及其产品的,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25天内将公司基本信息及资质文件录入新疆油田公司市场管理系统并办理新疆油田公司质量认可证)。

4、需提供新疆油田公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当地地区市级及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提供1年有效期内的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应符合招标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5、潜在投标人须具有2015-2017年近三年内同类产品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同等工况条件下的业绩。

6、潜在投标人须在疆内设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点。

7、潜在投标人2015-2017年近三年内履行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签订的合同未出现严重质量或交货问题。

8、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2017年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每一个标包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8年 2 月 26 日10时至2018年 3 月 5 日,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3月2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逾期未上载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3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本次开标收取场地费,详见招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

1.银行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2、收款银行账号:********171*****0010;

3、收款银行行号:********0019;开户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招标人:新疆油田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克拉玛依是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联系人:王红龙

电话:****-*******手机:

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2018年 2 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换热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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