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农业委员会农用物资招标公告
大足区农业委员会农用物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8A0193
项目名称:2018年-2019年粮油生产物资油葵种子采购
采 购 人: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委员会
采购机构: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委员会
联 系 人:谢老师办公室:********
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区体育中心对面)东楼六楼
大足区农业委员会按照区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对2018年-2019年粮油生产物资油葵种子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一览表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公斤)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油葵种子 | 100克/袋,售后服务: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生产等技术服务 | 公斤 | 320 | 90 | 28800 |
(二)项目其它要求
1.中标后所供种子须出具省级种子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供种子质量合格证明以及植物检疫机构所签发的该批种子的植物检疫证;
2.货到时,对所供种子双方现场抽样封存,必要时对封存样品送省级种子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三、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利润等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合同签订
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签订“大足区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详见附件)。
(三)供货时间地点
于2018年03月15日前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方式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质量检测部门对货物进行验收,签订“大足区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
(五)付款方式
待成熟后,一次性支付;如发生质量或品种真实性存在问题,不予支付。
(六)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一个生产周期。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供应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2.售后服务内容
(1)质保期内服务要求
①电话咨询
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②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①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信息服务。
②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七)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生产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生产。
(八)现场踏勘
为减少相关误差,如潜在竞标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实施。竞标人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文件获取
在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信息网下载。
(二)投标说明
1.投标时间
2018年3月2日上午9:30至10:00。
2.投标地点
大足区商务中心(区体育中心对面)东楼615室。
3. 递交标书
当场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三)开标说明
2018年3月2日上午10:00,在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委员会615室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应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五)质疑时限
投标人对本次询价采购,所使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的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提出(书面方式),否则视同认可本询价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六)质疑事项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1.4质疑供应商未参与投标活动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2.4质疑供应商未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质疑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表的还需提供“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其推荐的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总价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委员会
二O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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