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牵引系统招标公告

车辆牵引系统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8-02-26在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货物采购及有关服务。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新发改交通[2016]1601号)。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18-184TC180A0K3
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备注
1车辆牵引系统1批车辆牵引系统,22列132辆,四动两拖,A型电动客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外商独资企业以及外商控股的合资企业除外)、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该联合体的牵头方应满足以上要求。 3.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可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 3.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须满足本须知第3条款要求提供组成联合体的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3.4.1如联合体方式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中必须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技术总负责方,且联合体牵头方必须符合3.1条规定。如果联合体技术总负责方拟委托商务代理参与本项目,则联合体技术总负责方和此商务代理都应成为联合体成员。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署联合体声明及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应阐述该联合体对其所投项目的管理方式、工作流程、解决争议机制等,该声明及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资格,并且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3.5投标人应至少有一条的国内或国际轨道交通牵引系统供货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一方拥有即可,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用户证明原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2-26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3-05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6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300
其他说明:1)现场领购文件时间为:9:00-11:30、13:30-16:00 (北京时间,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机构不对邮寄中的丢失或延误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4-13 10: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中交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299号泰天大厦十二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8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6室(邮编:100081)
联系人: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6室(邮编:100081)
联系方式:+86-***-********\8208\8097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296
账号(美元):********4863
其他:SWIFT CODE:BKCHCNBJ

标签: 国际招标 工程车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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