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锦州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JZFWCS1832
1.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市环境保护局的依法委托,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现对锦州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150,000.00元,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
3.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
3.2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3.4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4.1 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3.4.2截至招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供应商未进入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jztb.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中公布的“关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 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9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到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盖有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的,采购中心拒绝受理)。
4.2 供应商未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9时,地点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7.磋商会议
6.1 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9时,地点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6.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邮编: 121000
电话: ****-*******
传真: ****-*******
电 子 邮 件: LNJZCGZX@163.COM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2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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