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本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院本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玉溪市人民医院拟对医院(院本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进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玉溪市人民医院院本部工作区域内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保养及相关服务。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需更换的设备/配件由玉溪市人民医院提供并承担费用。
2、维修维护消防设施系统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控制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外(内)消火栓系统、消防卷帘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联动设施、防火门、灭火器。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76000元/年。
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服务地点: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玉溪市人民医院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
2、具有省级消防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证书。
3、提供公司两名以上员工消防维护管理从业资格证书。
4、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5、投标人若为玉溪市红塔区以外的企业,须在玉溪市红塔区注册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质量要求
1、服务单位按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及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270-2008《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修维护并保证能通过消防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
2、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每月巡检维护,半年定期检修维护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维修维护保养完成后,服务单位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维修保养记录,并经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后报属地公安消防报名备案。
七、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
1、报名。投标人可在2018年2月26日起至 2018年3月2日17:30止,携带相关资格证明原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玉溪市人民医院医院保卫科报名后领取磋商文件(电话:0877--*******)。
2、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须了解相关情况的,请自行与本项目采购联系人玉溪市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人员联系。玉溪市人民医院联系人:罗建东,联系电话:0877-******* 136*****122。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九、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十、其他事项
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间内报名,磋商谈判时不接受未按要求报名的单位参加。
2018年2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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