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沐川县马鞍山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沐川县马鞍山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马鞍山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预算:100217.74万元。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背景情况: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自2009年起,我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地开展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为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力度,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四川省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川办发【2009】14号)等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性文件。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的2009-2012年内约改造了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改造棚户区(城中村)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温暖工程。为了构建和谐社会,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现代文明成果,沐川县政府决定加快推进危旧房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改造范围主要为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连片人均居住面积小、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及城区裙房卡口等零散棚户区(城中村)。

为顺利推进项目的实施,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向社会诚招供应商,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中的所有工作和本工程范围内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房屋征收、拆迁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等工作内容)。

(二)项目拟采购内容:

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200390平方米、总户数1841户,其中住宅178666平方米、1580户,非住宅21724平方米、261户。均采用货币安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本项目是全县贯彻中央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的民生项目,投入资金量大,资金来源十分明确。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00217.74万元,还款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在确定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的基础上,财务评价范围为项目的清偿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乐山沐源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唯一具备此项工作内容的唯一供应商,满足特定供应商采购情形,符合单一采购来源。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完成“沐川县马鞍山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全过程项目管理以及工程及工程配套设施、设备、材料、服务的招标、采购管理等工作内容。

沐川县马鞍山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00217.74万元。

资金支付方式:沐川县财政资金

(三)拟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商务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名称:乐山沐源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896号

三、原因:

乐山沐源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1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市政工程维护、维修和建设;市政园林绿化、亮化工程建设和管理;市政工程小型设计;城市建设投资、收益;代理政府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市政建设的其它急难险重工程;机械租赁;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1、本项目是沐川县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将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促进沐川县风貌协调。综合分析该项目的风险较小,且有着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极大的社会影响力。

2、乐山沐源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曾承担沐川县竹林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等相关业绩,经验丰富、专业性强,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乐山沐源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经沐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由乐山金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史名称:沐川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注册地址为: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896号。

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 7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地址:沐川县沐溪镇东门巷104号 邮编:614500

采购单位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139*****668

传真:****-*******

财政部门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财政部门地址:沐川县沐溪镇滨河南路12号 邮编:614500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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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棚户区 马鞍山 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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