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车辆询价采购公告
【LSZC-
*******MX】
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相关规定和市财政局关于转换拉萨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设施设备采购方式的批示精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拉萨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车辆(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LSZC-
*******MX。
2.项目名称:拉萨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车辆询价采购。
3.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4.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
*******元,大写:壹佰玖拾叁万元整。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名现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检察院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为:车辆销售(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为准,不符合要求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必须出示原件审核)。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公告期限等
自2018年2月27日至3月1日(上午10点至12点,下午15点至17点),各有意向供应商必须符合本公告第二款第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要求,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由法人签字盖章(法人提供身份证明)后到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3月2日9: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0:00(北京时间)
五、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拉萨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拉萨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5号
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梅中林
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
****-*******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日期:2018年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