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送出工程220kV线路海缆段及石城陆缆段PC工程招标公告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送出工程220kV线路海缆段及石城陆缆段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10278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埭头镇;
2.2.工程建设规模: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送出工程,线路起点为平海湾风电场F区220kV升压站,终点为石城220kV升压站,电压等级为220kV,总长度约22.83km,其中南日岛陆上电缆线路长度为0.13km,架空线路长度约为5.5km;南日岛至石城段海底电缆线路长度约为15.0km;石城段陆上电缆线路长度约为2.20km。线路建设地点位于莆田市南日镇,埭头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送出工程220KV海缆段及石城陆缆段PC工程,其中海缆段长度约为15.0km,陆缆线路长度约为2.2km。所有供货范围内设备的安装敷设施工、现场试验和测试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具体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20KV海底电缆生产能力。
(1)非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如是联合体投标,仅接受海底电缆生产商+海缆施工单位两家组成联合体投标,以海底电缆生产商作为牵头人,其中海缆施工单位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或港口与航道专业)执业资格(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
3.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3.6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应具备设计、制造招标物资的能力,并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交货时间要求;
3.8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一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光电复合交流海底电缆的销售业绩;海缆施工单位应具有一个及以上海上风电场海底电缆敷设的施工业绩。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2月26日至2018 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层506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若需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请将购标费用汇入代理机构账户,并将汇款凭证(注明汇款用途、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传真至****-********,以便接收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3月20日9 时00 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4层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绿洲小区东面侨联大厦四层
联 系 人: 陈钦 林宜东
电话: ****-*******
传真:****-*******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6室
传真:0591—87525335
联系人:庄林、苏恒
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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