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托养和康复中心建设PPP招标公告

残疾人托养和康复中心建设PPP招标公告

湄潭县残疾人托养和康复中心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快本项目的实施进度,保证湄潭县残疾人托养和康复中心建设PPP项目获得社会资本的充分响应,现进行该项目的市场测试,并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前来洽谈。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湄潭县残疾人托养和康复中心建设PPP项目。

2.项目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官堰村。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县政府助残工程,采用国家二级建设标准。规划用地面积约11287㎡,建筑总面积约17654㎡。主要建设内容为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及公共配套等工程,其中托养服务机构建设规模为86床,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站一期84张,其中综合康复40张,儿童康复48张;二期64张。

其中,托养中心为在建工程,主要包含三栋独立单体建筑(两栋2层单体建筑,一栋3层局部4层单体建筑),目前三栋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已基本完工。托养中心主要功能包括托养住宿用房、生活管理用房、辅助用房等;

康复中心为新建工程,主要包含三栋单体建筑(两栋3层单体建筑,一栋5层局部6层单体建筑)。主要功能包括综合、儿童康复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区、办公区,综合康复病房区等。

公共配套工程为新建工程,主要包含食堂、生化池、停车场、道路、室外地面铺装、室外管网、园林绿化、观景平台等附属设施。

4.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10002.83万元(含项目征地拆迁费250.5万元,预备费721.59万元,建设期利息202.13万元,采取央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4.9%上浮10%即5.39%计算)。项目最终实际总投资以政府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5.项目实施机构及出资代表: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湄潭县人民政府授权湄潭县残疾人联合会为项目实施机构,指定湄潭县兴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SPV公司,按照SPV公司章程开展工作。

二、合作边界条件

(一)PPP合作内容

本项目产出主要包括公共产品和服务。公共产品为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及残疾人托养中心及康复中心建设标准的康养中心工程及配套设施。公共服务为符合相关运维标准的工程运营维护及残疾人托养服务和康复服务,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等国家级地方运营维护标准。

(二)PPP运作方式

项目拟采用PPP中的BOT模式运作,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与运营维护,合作期满移交。项目公司应将工程所有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湄潭县残疾人联合会或其指定机构。

(三)项目PPP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暂定为25年,其中建设期1年,合作期24年;从正式签订PPP合同之日开始计算。

(四)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项目投入运营至项目移交期间,政府根据可用性和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结果及项目运营情况向项目公司逐年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按照项目绩效考核付费,本项目投资回报率暂按6.37%计算,具体由社会资本竞争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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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SPV公司组建

SPV公司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选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共同出资成立,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5%,政府出资人代表在SPV公司中占股10%。

三、参与洽谈的社会资本须知

(一)基本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项目接受联合体洽谈,联合体任意一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洽谈人若为联合体,同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二)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管理能力: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能够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资金实力;具有丰富的医疗托养和康复服务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可以接受联合体。

(四)洽谈人员要求:若洽谈人非法定代表人本人,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洽谈人递交的申请洽谈文件内容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于洽谈当日递交。

(六)洽谈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社会资本意见征询表(格式见附件5);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4);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6.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其他材料。

(七)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8日下午2点。公示期结束前回函确认(回函格式见附件6回函确认表)是否参与本次洽谈;

(八)洽谈时间暂定为2018年3年8日下午2点,地点暂定为湄潭县政府C区7号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实施机构联系人:肖女士 135*****768

咨询单位联系人1:姜先生 188*****125

咨询单位联系人2:刘女士 152*****932

标签: 康复中心 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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