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023007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监理[2018]0205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季景广场项目 已由 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丽审投备[2018]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天房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20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天房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季景广场项目,总建筑面积754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4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主要实施商业金融项目建设。总投资额72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东丽万新街道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季景广场项目,总建筑面积754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4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主要实施商业金融项目建设。总投资额72000万元。最大单跨8.1米。最高层10层,最高高度41.4米,地下二层,最大基坑深度8.7米,最大单体面积75430平方米,框架结构。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室外配套工程给水管道最大管径DN200,排水最大管径DN500,绿化部分投资为100万元。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 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勘察阶段、保修阶段服务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8年04月05日 至 2023年05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8年05月30日 至 2021年05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8年04月05日 至 2018年04月11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1年05月31日 至 2023年05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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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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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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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2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3 月 5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5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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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3月06日至2018年0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311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6.4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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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天房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林德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招商中心大楼4楼419室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王工电话:
185*****021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左天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 857 号国华大厦14-1409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张工、高工电话:
138*****142、
138*****863传 真:
********日期:2018 年 2 月 2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高娜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donglibiaoban@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