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民政局2016年度68家洛阳市本级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选取审计中介机构项目采购公告

洛阳市民政局2016年度68家洛阳市本级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选取审计中介机构项目采购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6]258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民政局委托,就2016年度68家洛阳市本级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选取审计中介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2016年度68家洛阳市本级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选取审计中介机构项目,洛公交易采购[2016]207号。
二、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共分八个包。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控制金额:



项目名称

资产总额(万元)

预算控制金额(万元)


3家卫生类医院近四年总资产财务审计

291236.80

31.68


3家卫生类医院近四年总资产财务审计

102766.10

11.18


3家卫生类医院近四年总资产财务审计

199662.20

21.72


3家卫生类医院近四年总资产财务审计

136113.10

14.81


3家卫生类医院近四年总资产财务审计

163865.10

17.82


3家卫生类医院近四年总资产财务审计

104743.40

11.39


25家教育类民办学院近三年总资产财务审计

110000.00

29.16


25家教育类民办学院近三年总资产财务审计

110000.00

29.16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潜在供应商可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3日18:00获取谈判文件。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下午3:30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和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 ********十三、本次招标免中标代理服务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2016年10月10日


1、供应商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四、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机构 审计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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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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