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滨海新区双捷加油加气站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
锦州滨海新区双捷加油加气站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滨海新区双捷加油加气站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滨海新区双捷加油站,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锦州滨海新区双捷加油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锦州滨海新区双捷加油加气站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
2.2建设地点:锦州龙栖湾大道以东、龙栖湾自来水公司以南。
2.3招标内容:加油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完成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完成日期)。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若供应商为经营商时需提供厂家授权或渠道证明;
3.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不限定具体规格型号)。
3.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不是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滨海新区双捷加油站
联系人:周女士
地 址:锦州市
邮 编:121000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秦菲菲
电 话: ****-*******
传 真: ****-*******
日 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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