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储备粮轮换出售(州公易产[201801]09号)招标公告

县级储备粮轮换出售(州公易产[201801]09号)招标公告


普安县工科局向县人民政府的请示《关于对县级储备粮轮换的请示》(普工科呈【2017】73号)的批示意见,同意对县级储备粮进行轮换出库,为保证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顺利完成,现委托州交易中心将共计809吨稻谷公开发布信息进行轮换出售,具体内容如下:
一、批准文件:普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普府议【2017】13号)
二、出售对象:意向竞买方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016年度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的具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
三、轮换出售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买方的,作流标处理。
(二)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的,作流标处理。
(三)交易会议时,无意向竞买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四)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买方的,州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业主方代表和意向竞买方商议进行协议出售,协议出售价以起始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五)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买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买。可选择电子竞价方式或传统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标的基本情况:
(一)此次转让的标的物为储存于普安县乌龙山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十里粮食储备库1-1号仓稻谷809吨,数量以实际出库为准,实物品质以检验报告单为准。
1. 储存于普安县乌龙山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十里粮食储备库1-1号仓稻谷809吨,2018年1月检验结果为: 色泽、气味正常,脂肪酸值33.3mg/100g,品尝评分值68分;出糙率76.5%,整精米率45.2%,杂质0.5%,水分13.9%,黄粒米0.0%,谷外糙米0.5%,互混率0.0%。
该标的起始价为150.474万元,保证金额为8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8090.00元或以上倍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二)价格认定结论书(普发改价认字【2018】12号)
五、标的物展示:意向竞买方可联系业主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业主方带领到现场对该标的物实地进行开仓查看,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一)联系名称:普安县乌龙山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普安县工科局
联 系 人:张化洋
联系电话:155*****888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12日下午17:00时截止
(二)报名地址:本项目为网上报名,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请链接 http://www.qxnzjyzx.cn(竞买人注册成产权竞买人(针对公司)或者自然人)
(三)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尽量使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在2018年3月13日10:00前到账有效。(温馨提示:投标保证金尽量使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形式,建议竞买人用本人账户缴纳保证金)
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053646
汇入行行号:********2889(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特别说明: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竞标人在报名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码。竞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本项目生成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建议竞标人备注栏填写内容有且仅有随机码,以便汇入保证金。联系电话:****-***********-*******
(四).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1、单位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开户银行信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资料一份;
2、个体经营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开户银行信誉证明资料(原件)一份;
(3)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资料一份;
3、自然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和银行卡及复印件一份;
(2)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资料一份;
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有效,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网上报名操作手册点此链接:http://ztb.qxn.gov.cn/qxnztb/infodetail/?infoid=f2f62932-c865-48b3-bdaf-26add999766c&categoryNum=011
注:竟买人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字【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详见附件:州委办字【2017】103号)
七、交易时间:2018年3月13日 上午:10时00分
八、价款支付方式:
1、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州交易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日历日期),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中标相关手续。
2、竞买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截止后计算七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抵顶成交价款,待办理完成全部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七个工作日内不交清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标的物作流标处理。
3、未竞买成功方在交易会结束后,经发布结果公示之日计算五个工作日内到州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须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保证金收条,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轮换出售要求:
1、意向竞买方进入交易会场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出售公告》、《招标资料》、《意向竞买方承诺书》全部竞买条款内容,自愿承担竞买标的存在的全部瑕疵风险和中标条件。
2、意向竞买方应事先仔细了解并查看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竞买行为,一经报价应价,不得撤销,即承认一切标的现状,竞买活动结束后中标人拒签《产权竞价记录表》、反悔或不承认应价中标事实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
3、中标人按规定期限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根据相关规定公示期满后,州交易中心将出具《竞价(协议)出售成功确认书》。中标人接到此凭据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普安县工科局(或委托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并将签订的《销售合同》原件一份提交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普安县工科局备案。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的或办理完成相关手续不提交州交易中心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履约要求:
1、中标人在签署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须将所有稻谷全部出库完毕,未按照规定期限出库的,每延迟一天,将收取500元保管费至业主方处,以此类推;同时业主方承诺在工作时间随到随发货。
2、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普安县工科局 联系人:周绍刚 159*****118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联系电话:****-*******
十二、公告发布:(http://ztb.qxn.gov.cn或百度搜索: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州黔西南和兴义之窗。

普安县工科局

2018年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储备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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