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铅蓄电池委托转移处置招标公告
废铅蓄电池委托转移处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进行转移处置。现诚邀合格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对“招标人”的废铅蓄电池进行转移处置,包括转运和处置等服务(以下简称“处置服务”),对上述处置服务进行报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转移处置。
2.2本招标项目的概况:
2.2.1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计划更换约80吨废铅蓄电池(估算数据),甲方不保证因其他原因所带来的数量偏差。
2.3建设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5招标范围:对废铅蓄电池进行委托转移处置。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3.2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HW49类(900-044-4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的处置资质,并具有三家以上废铅蓄电池的处置经验(附合同复印件)。同时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受托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同时提供被委托运输单位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加盖双方公章)。
3.4投标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在以往三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规则的行为。
3.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报价。
3.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7 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招标人,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及相关证件审核并通过,邮箱发送,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购买时间: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5日,9: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购买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物流楼二楼能源管理及环境保护部。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现场勘察
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发生费用自理。
6.招标预备会
不召开。
7.投标保证金
7.1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7.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4投标人为中国石化直属或改制企业的,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7.5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在报价截止日前转出。以电汇底单复印件(字迹必须清楚)作为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料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8.开户银行及帐号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时间:2018年3月20日8:30-9:00。
9.2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9:00。
9.3递交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9.4递交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8年3月20日9:00。
10.2开标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3开标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1.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2 。
13.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吴明凯
电话:****-*******,
电子邮箱:wmk_887766@126.com
监督与管理部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回执确认单)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2018年 月 日收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转运处置招标文件》。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 / □ 不同意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报价。我公司及本采购项目联系人相关信息如下:
投 标 人 | 名称 | |
通讯地址 | XXX(省)/XXX市/XXX区/ XXX 路/ XXX门牌号/ | |
邮政编码 | ||
开户行名称 | ||
银行帐号 | ||
联 系 人 | 姓 名 | |
电 话 | ||
手 机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是否参加投标 |
注:1.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4.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发送至邮箱:wmk_887766@126.com。
投标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二○一八年 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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