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安钢铁公司(气体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2018-027GS )
一
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计划招标时间等
1
招标项目名称:2018年气体类招标
2
年招标采购数量:以需方实际通知送货量为准,招标规格明细见附表;
3
技术要求:满足需方现场安装和使用要求;另二氧化碳气体(40L)要求≥17kg/瓶。
4
计划招标时间:(2018年3月10日)(具体以招标说明书为准)
5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 17:30分前。
6
(1)使用单位用于周转的乙炔气瓶、液化气瓶由供方提供,钢瓶必须符合国家有相关部门的安全规定,在安检有效期内,并配齐瓶帽、防震圈,在需方的使用过程中,如果因为钢瓶的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需方已有的闲置空瓶,供方可周转使用,但须对瓶子进行防腐保养、安检维护)
(2)乙炔气、液化气验收时需方验收人员与供方送货人员现场对产品灌装量共同抽检(随机抽样计量毛重,登记瓶号,当钢瓶返回时,计量钢瓶实际重量,计算实际灌装量=毛重-钢瓶实际重量),以本批次抽检平均重量计算该批次重量;工业燃气按需方厂内过大磅计量为准,特殊情况按乙炔气、液化气抽检重量方式计量;
(3)工业燃气实行合同期内价格浮动制,调整方式为:依据“百川资讯”网站(http://www.baiinfo.com/shiyou/yehuaqi)→丙烷→九江石化,调整后价格=上月网络平均单价 中标价格(固定费用)。
二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1或2,3)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中间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生产厂家;
(3)投标乙炔气、液化气、工业燃气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1)实行招标单位零库存;货到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需方使用单位领用后,由需方提供清单,供方按清单开具全额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
经财务结算入账后,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向供方滚动支付货款,支付低于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汇款时,按需方财务规定收取资金占用费,需方开具6%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供方货款中扣除。
(2)交货时持入库凭证(送货单)到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设备材料公司物资仓库验收。
四
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
资质材料:(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2)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清晰)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必需有法人章和签字及加盖公章)。(3)承诺书复印件。(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5)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
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3
提交方式:发送邮件至agqhb@pxsteel.com。发邮件时请注明邮件主题名称:xxxx公司报名萍安钢铁2018年气体类招标资质文件。
五
投标方式
投标单位报名时按要求时间先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1)乙炔气、液化气20000元;(2)工业燃气25000元;(3)工业及标准气体5000元;(全部报名保证金累计相加)投标资料费300元,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说明书(邀请函),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六
招标方信息
1
招标单位名称:萍安钢铁设备材料公司。
2
招标项目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凌先生
188*****0333
监督电话:设备材料公司综合科:吴先生
****-*******审监法务部:刘先生
****-******* 188*****0964
具体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税号:
****************5P
地址电话: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东区
****-*******开户行:赣州银行湘东支行,帐号:
****************413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18年2月27日)
附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1
乙炔气
≥98%
kg
2
液化气
kg
3
工业燃气
C3H8≥98.5%
吨
4
高纯氮气
40L ≥99.999%
瓶
5
高纯氮气
8L ≥99.999%
瓶
6
高纯氩气
40L ≥99.999%
瓶
7
二氧化碳气体(食品级)
40L ≥99.99%
瓶
8
二氧化碳气体(焊接用)
40L ≥99.9%
瓶
9
氮气
40L ≥99.8%
瓶
10
氩气(普氩)
40L ≥99.8%
瓶
11
高纯氦气
40L ≥99.999%
瓶
12
高纯氮气(北京氦普)
40L(不含瓶) >99.999%
瓶
13
高纯氩气(北京氦普)
40L(不含瓶) >99.999%
瓶
14
标准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AL8 80.1-83.9% Ar/N2
瓶
15
标准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AL8 9.1-9.9ppm O2/Ar
瓶
16
标准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AL8 9.1-9.9ppm O2/N2
瓶
17
标准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AL8 9.0-9.8ppmN2/ Ar
瓶
18
标准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AL8 0.2-0.6ppm CO2/N2
瓶
19
标准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AL8 9.0-9.9ppm CO2/N2
瓶
20
标准气(北京氦普)
十组分标准气 4L 甲烷10PPM,乙烷10PPM,乙烯10PPM,乙炔10PPM,丙烷10PPM,丙烯10PPM,1.3-丁二烯10PPM,异丁烷10PPM,正丁烷10PPM,平衡气N2(不含瓶)
瓶
21
氩色谱标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8L CH4:4.72PPm CO:4.6PPM CO2: 4.84 PPm H2:3.9PPm N2:7.21PPM O2:5.0PPM 平衡气Ar
瓶
22
标准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AL8 4.5-5.0ppm CO2/N2
瓶
23
标准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A8L 98.0-98.8%O2/N2
瓶
24
高纯氧(北京氦普)
(不含瓶)99.995%O2(高纯氧)/40L,15MPa
瓶
25
标准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AL8 13.0-14.9%Ar/O2
瓶
26
标准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A8L 4.1-4.9%O2/N2
瓶
27
标准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A8L 1.1-2.0ppmN2/Ar
瓶
28
标准气(北京氦普)
(不含瓶)4L甲烷:13.7PPM 乙烷:4.68PPM 乙烯:4.96PPM 乙炔;1.01PPM 丙烷;10.3PPm 丙烯;10.0PPm 平衡气O2
瓶
29
钢瓶(北京氦普)
4L
只
30
钢瓶(北京氦普)
8L
只
31
钢瓶(北京氦普)
40L
只
32
钢瓶
8L
只
33
钢瓶
40L
只
34
减压阀(配液化气瓶)
个
35
液化气
(5kg含瓶)
瓶
36
乙炔气
(5kg含瓶)
瓶
37
标准气体
CO:2400ppm/N2 8L(不含瓶)
瓶
38
标准气体
O2:20.9%/N2:79.1% 8L(不含瓶)
瓶
39
二氧化硫标准气
SO2:20~2000ppm/N2 8L(不含瓶)
瓶
40
一氧化氮标气
NO:50~500ppm/N2 8L(不含瓶)
瓶
41
P10气体
40L,含瓶
瓶
42
P10气体
40L,不含瓶
瓶
43
总碳色谱标气
组分:甲烷20.3ppm,乙炔:1.07ppm,乙烷:20.2ppm,丙烷:5.35ppm,氧气:平衡气。4L
瓶
44
标气
组份:SO2 含量:25ppm 容量:8L
瓶
45
标气
组份:SO2 含量:55ppm 容量:8L
瓶
46
标气
组份:SO2 含量:90ppm 容量:8L
瓶
47
标气
组份:SO2 含量:250ppm 容量:8L
瓶
48
标气
组份:SO2 含量:580ppm 容量:8L
瓶
49
标气
组份:SO2 含量:900ppm 容量:8L
瓶
50
氧气标准气
组份:O2 含量:16% VOL容量:8L(带减压阀)
瓶
51
氧气标准气
组份:O2 含量:24% VOL 容量:8L(带减压阀)
瓶
52
氧气标准气
组份:O2 含量:5% VOL 容量:8L(带减压阀)
瓶
法人代表授权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特授权_____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_______________ 招标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授权人(签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公章)
签署时间:
承 诺 书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_________项目的投(议)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