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至幽居村级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中江至幽居村级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江至幽居村级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攸发改审[2017]1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攸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TJ-2017-GL-19

2.2 工程名称:中江至幽居村级道路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攸县莲塘坳境内。

2.4 建设规模:路基及路面工程全长9.2公里,路基宽6米,有效路面5.5米。总投资约1700万元。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1年。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可查);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最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投标人独立完成过一条类似规模和性质项目(长度不少于9km且金额不低于17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类似业绩包含内容以全国或湖南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交工验收证书原件和该类似工程业绩发布在招标监管机构或政府门户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官方网站上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网上打印页及网络链接地址(伪造网址按弄虚作假处理,下载网页须盖投标单位章);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从业单位”中均没有登记的单位的投标。招标人也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度D级、最近连续两年评为C级、最近连续三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和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300万信贷证;
3.9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及查询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 2月 28 日~2018年3 月 20 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交通—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图纸费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评标方法
5.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 20日 9 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根据攸县人民政府攸政函【2017】74号文件要求:一、中标人必须在攸县设立分支机构,并约定由分支机构直接为发包方提供施工服务,与发包方结算工程项目款,由分支机构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9.2依据株政便函【2017】73号规定: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9.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在2018年3月15日前委派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单位的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拟任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招标要求资料(原件)与招标代理公司取得联系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进度安排以及施工过程中给周边带来的影响,施工场地安排和因道路扩宽引起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并取得踏勘证明文件,踏勘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交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1-********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攸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耀华大厦

联 系 人:陈先生 彭先生

联系电话:177*****266 189*****3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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