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招标公告
东明县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招标公告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明县公安局委托,就东明县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招标人:东明县公安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东明县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HZZB-TQ-1808-1
五、采购内容及具体情况:
所投设备符合我省出入境工作实际,按照各项参数要求,能够与出入境系统对接,实现出入境证件自助签注、卡本自助领取的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港澳台通行证自助签注一体机 | 1台 |
2 | 出入境自助发证机(本式) | 1台 |
3 | 出入境证件自助发卡机(卡式) | 1台 |
4 | 照相设备 | 2套 |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社会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投标单位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单位到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6、潜在投标单位需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
注: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时须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有意者请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2月28日起至2018年3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东明县支行办公楼一楼西大厅)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项目联系人:
1、采 购 人:东明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陈主任杨队长联系电话:****-*******
地 址:东明县解放路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乔女士联系电话:****-*******
邮 箱: hezetianqin@163.com
联系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财富中心五号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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