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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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补遗
招标编号:ZTYSJZCG(2018)-02号
各投标人:
现将2018年2月22日发布的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YSJZCG(2018)-02号)关于防水材料投标人资格条件修改如下:
1、原第6条“不接受代理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代理商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
2018年2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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