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台式电脑(教师机)合同公示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台式电脑(教师机)合同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台式电脑(教师机)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 | ||
行政区域 | 仓山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2月28日10:45 |
开标时间 | 2018年01月05日09:30 | ||
预算金额 | ¥28.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景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仓山区上渡街道通江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景宁,****-********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台式电脑(教师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台式电脑(教师机)
项目编号:[350104]CCZB[GK]*******-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景宁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仓山区上渡街道通江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景宁,****-********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台式电脑(教师机)政府采购合同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
乙方:福州深蓝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CCZB[GK]*******-1的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台式电脑(教师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台式计算机 | 台式计算机 | 60 | 252000 | 惠普主机 HP 280 Pro G3 MT Business PC-I********57显示器 V223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 我司提供三年上门整机免费保修。出现故障,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
合计: | 252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贰仟元整(¥25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通江路15号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
4.3交付条件:货到安装、验收完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惠普 主机 HP 280 Pro G3 MT Business PC-I********57 显示器 V223 1、处理器:Intel四核i5-7500,主频3.4G、二级缓存6M; 2、芯片组:Intel H110; 3、内存:4G DDR4 2133,且内存插槽四个以便于扩展; 4、硬盘:1TB 7200转机械硬盘; 5、显卡:集成高清显示核芯; 6、接口:8个USB接口,其中USB 3.0 2个;1串口,可选第2串口,预留1*SD 读卡器槽位(读卡器可选);集成声卡,集成千兆网卡; 7、USB抗菌键盘、USB抗菌鼠标; 8、机箱电源:180W APFC电源,机箱内置多媒体音箱; 9、显示器:21.5寸WLED背光液晶显示器,与主机同一品 牌; 10、整机:MTBF 100万小时;机箱噪音10.3分贝、具备故障判断功能(由LED及内部蜂鸣器组成提示,如处理器过热防护或电源供应故障等); 11、服务:我司提供三年上门整机免费保修。出现故障,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12、有光驱。。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产品与参数一致,正常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待验收合格,收到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90% ;2、1年后,待验收合格支付10%质保金。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长期有效。
10、违约责任
a)、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不接收、不及时检验设备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设备款的0.5%的违约金。甲方超过30天不验收的,视为不要设备, 甲方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设备款的30%,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b)、乙方逾期期交付设备,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0.5%的违约金。乙方不能交付的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设备款30%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若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根据《合同法》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 | 乙方: | 福州深蓝电子有限公司 |
住所: | 仓山区上渡街道通江路15号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祥坂路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808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梁晓红 | |
委托代理人: | 151*****736*******"> ![]() | 委托代理人: | 151*****510*******"> ![]() 俞其超 |
联系方法: | 李老师,****-******** | 联系方法: | 185*****98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6******** |
签订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第四中心小学
二、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5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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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8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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