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晟高效叠瓦太阳组件项目二期(107车间)建设工程-消防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环晟高效叠瓦太阳组件项目二期(107车间)建设工程-消防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环晟高效叠瓦太阳组件项目二期(107车间)建设工程-消防安装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氿大道
2.2项目概况: /
2.3合同估算价:377万元 ;
2.4计划工期: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5月30日,工期7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消防工程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8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3.4.9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10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2)报名者身份证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地点: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3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4)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二级建造师已申请延续注册,但注册证书未盖章的,可提供发证部门的证明或官方网站证书有效期查询记录或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合格证;一级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不作要求)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9)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保证金
以上(1)—(6)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其它:
6.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6.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7.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 :东方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氿大道
邮编:214200
联 系 人:蒋春涛
电话:177*****18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城街道龙潭西路239号
邮编:214200
联 系 人:吴先生
2018年2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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