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金胜希望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石柱县金胜希望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石柱县金胜希望小学教学楼工程经石发改审(2008)48号文立项批准,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渝建发[2009]42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关于明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及最高限价设置相关问题的通知》(渝建招发[2004]16号)及相关要求实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石柱县金胜希望小学教学楼工程。
2、招标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金胜希望小学校(以下称招标人)。
3、招标代理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351.76平方米,四层。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程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城南村白岩组。
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报名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以下称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2、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注册证、资格证、岗位证书原件: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是否属本单位在册,以网上查询登记为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除提供身份证外(身份证均为第二代),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驻该工程的注册建造师。
4、投标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名称、地址、办公联系电话、传真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号,以上内容用A4纸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缴纳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凭证原件: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纳10.0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划出(拒绝现金缴纳),划款账号应与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一致,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将转账单交招标代理机构财务科核对后出具收款凭证(报名截止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投标保证金缴至:中国建设银行石柱支行;账号:****************7890;收款单位:石柱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一套,按顺序装订供招标人留存。
三、公告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09年4月22日至2009年4月28日。
2、报名时间:2009年4月22日至2009年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每份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本项目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五、其它
1、外地入渝企业中标后,需凭中标通知书在市建委办理入渝登记备案后方可签订施工合同,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还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招标文件约定并签订投标承诺的,方可准予报名参与该工程投标。同时招标人将拒绝有违规等不良信誉记录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应对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保留资格后审的权利,虚假的证件材料将导致投标资格被取消或中标结果无效,并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经济、法律责任。
4、本公告同时在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sz.cq.gov.cn)和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网址: www.project-and-bidding.cq.cn)及石柱县交易中心电子屏幕上公开发布。
5、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六、联 系 人: 张 启 联 张 悦 林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金胜希望小学校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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