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分中心)滨湖安置小区二期项目G地块(G1~G12楼、地下车库及物管用房)建筑工程B标段招标公告

(高淳分中心)滨湖安置小区二期项目G地块(G1~G12楼、地下车库及物管用房)建筑工程B标段招标公告

编号: AGC180070-02S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滨湖安置小区二期项目G地块(G1~G12楼、地下车库及物管用房)建筑工程B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投资[2017]90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3822.84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G地块(G1~G12楼、地下车库及物管用房)建筑工程B标段
2.2工程地点:东至纬十二路,西邻纬九路、南至经二中路、北至高固路
2.3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工期要求: 48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1000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金属门窗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其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滨湖安置小区二期G地块B标段(G3、G4、G7、G8、G12、配电房、物管用房、门卫2),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土建、安装、室外等所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1128.2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3168.61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工程规模: 门:1650 樘;窗:2350 扇;空调制冷量:0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31128.29 m2;建筑面积:31128.29 m2;建筑物层数:11 层;其中地上层数:11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30.8 m;其中地下室面积:3168.61 m2;造价:8195.2817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5768.86 m2;幢数:8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土石方量:41000 m3;园林绿化面积:12000 m2;造价:2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2015年2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500万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积在1.8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及仓库除外)。(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须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nbsp&nbsp&nbsp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nbsp&nbsp&nbsp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nbsp&nbsp&nbsp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nbsp&nbsp&nbsp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nbsp&nbsp&nbsp信用评分:0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2月28日16时10分到 2018年3月7日16时10分为止
8.其他
1、开标时,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2、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政规发【2014】4号文)的要求,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南京市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办理单项登记手续时不再缴纳建筑市场诚信保障金)
3、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帐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4、(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5)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
6)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二)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自行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中的有关资料:
1)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高淳区建工局出具的“备案联系单”原件(区外企业);
3)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7年08月-2018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投标建造师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的建造师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投标建造师本人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资料缺项视为资审不通过。
5、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将于招标文件中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和K值、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7、【友情提醒】: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第二条第五款(b)规定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要求,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招标人将拒绝有以下行为的投标申请人:放弃中标;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被有关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0、本次招标发布的滨湖安置小区二期项目G地块(G1~G12楼、地下车库及物管用房)建筑工程B标段(标段编号:AGC180070-02SG),投标人在滨湖安置小区二期G地块(G1~G12楼、地下车库及物管用房)建筑工程A标段(标段编号:AGC170414-02SG)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滨湖安置小区二期项目G地块(G1~G12楼、地下车库及物管用房)建筑工程B标段(标段编号:AGC180070-02SG)中可以参加投标,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其有效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高淳区滨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3号地址:
邮编:211300邮编:
联系人:陈工联系人:
电话:151*****335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地下车库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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