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东桥镇)招标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东桥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六安市 | |
项目名称 | 六安市金安区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东桥镇)二标段 | ||
发布时间 | 2018年02月28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金安区2018年安全饮水小型工程建设
项目简易招标招标公告
编号:2018-JYZB-009
金安区小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诚信会员库和金安区2018年度安全饮水等扶贫小型水利项目备选库有关企业:
六安市金安区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东桥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金安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金安区小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诚信会员库管理办法》和《金安区2018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简易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编 号:2018-JYZB-009
2、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东桥镇)
3、建设地点:一标段为东桥镇中果村、潘店村;二标段为罗老庄村、任郢村;三标段为东桥镇镇油坊村、青峰岭村、庙岗村;四标段为东桥镇段新街村、马集村;五标段为东桥镇六岗村、金桥村、街道。
4、建设单位:六安市金安区东桥镇人民政府
5、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招标范围
六安市金安区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东桥镇)共计5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不含管材购置),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1、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1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见附件2
3、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协议:见附件3
三、项目招标预算价与发包价
1、东桥镇一标段(中果村、潘店村):
预算价:134.1264万元;
发包价:131.5698万元;(含招标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照国家标准收费的70%;含预留金6.3万元)
2、东桥镇二标段(罗老庄村、任郢村):
预算价:124.1309万元;
发包价:121.7662万元;(含招标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照国家标准收费的70%;含预留金5.9万元)
3、东桥镇三标段(油坊村、青峰岭村、庙岗村):
预算价:120.6820万元;
发包价:118.3823万元;(含招标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照国家标准收费的70%;含预留金5.7万元)
4、东桥镇四标段(段新街村、马集村):
预算价:111.5021万元;
发包价:109.3781万元;(含招标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照国家标准收费的70%;含预留金5.3万元)
5、东桥镇五标段(六岗村、金桥村、街道):
预算价:139.9387万元;
发包价:137.2719万元;(含招标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照国家标准收费的70%;含预留金6.6万元)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支付到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后截至2019年12月底付至决算价97%,3%质保金待竣工验收后满一年一次付清。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150日历天。
六、工程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若发生工程量变更,须经批准,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为准。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中标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是金安区小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诚信会员库或金安区2018年度安全饮水等扶贫小型水利项目备选库成员。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为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中标项目经理不得变更。
3、本次招标共分 5 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工程,一个企业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工程。金安区2018年度安全饮水等扶贫小型水利项目已中标企业参加投标无效。参加投标报名企业委托代理人即交易员必须是经审核备案的人员,否则投标无效。
八、信息获取方式、开标时间、地点、联系人及开标方式
1、招标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六安市)县区小型项目交易信息(金安区)(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jyxx/002007/********1/)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
2、开标时间:2018年3月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安市梅山南路移动公司北侧农业科技大厦19楼);联系电话:****-*******。
3、开标方式:诚信会员库和金安区2018年度安全饮水等扶贫小型水利项目备选库内自愿参加的企业,由招标人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候选人。球号以报名签到顺序编号为准。
九、现场踏勘及投标答疑
1、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提高综合单价或索赔的要求,按照图纸施工和经审批的工程量增加除外。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张庆文;联系电话:138*****027。
2、投标答疑: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有任何疑问,应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招标公告上传之日起5日内。
答疑联系人:朱志局 ,联系电话: ****-*******。
十、投标须知
1、有意向参加投标企业须在开标截至时间前使用CA锁进入系统内报名投标,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代)、清单、最高限价、图纸等内容。如果不使用CA锁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清单、最高限价、图纸等内容。如未使用CA锁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接收。
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3、各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一小时,由企业投标交易员携带①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②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⑤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B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5项资料缺一不可,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到达本招标公告指定开标地点,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投标资格审查,并按时参加开标会,交易员在开标时间不在场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金安区小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诚信会员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合法投标,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中标须知
附后
十二、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安徽省招标投标“六统一”规定及国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安徽省地方标准执行。
2、本公告未明确的项目招标条款及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区招标投标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本招标公告视同招标文件,对招投标各方主体均具有约束作用。
4、合同签订前,由建设单位统一收取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金安区东桥镇人民政府
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
金安区2018年安全饮水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
中标须知
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投标企业一旦报名投标,即视为投标企业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且必须与中标公告的项目经理相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配备情况;
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编制。
2、提交时间及份数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单位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并接受招标人审核,提交份数为一式三份。其中向区公管局提供一份备案。
3、编制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涂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弃标处理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能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则视同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供招标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无故弃标的企业,按发包价的5%扣除入库诚信保证金。如不及时补交入库保证金,将不被允许参与以后的水利小型建设项目投标。
二、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六安市)县区小型项目交易信息(金安区)(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jyxx/002007/********1/)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
三、签订合同时限及要求
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3、中标人不诚信履行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予以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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