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抢修)工程招标公告
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抢修)工程招标公告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深圳市福田区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抢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ZCG********25
2、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抢修)工程
3、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项目规模及特征:福田行政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抢修)项目采购、安装;
(4)服务期:一年;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4、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2)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城市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2004年以来有深圳特区内(罗湖、福田、盐田、南山)城市道路交通工程(不含交通信号、监控项目)项目业绩三个及以上(要求必须为投标人中标或直接委托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人民币);(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有专职工程队伍,企业内常设工程设备维修机构,在深圳市特区内有15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加工场地;生产加工场地必须在抢修区域的合理距离内(要求投标人场地位置距各包区域中心位置――市民中心南门,合理通行路径道路10公里以内),正常条件下,接到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指令后到达报警地点所续时间必须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向社会承诺的反应时间一致。(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6)未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5、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于年10月20日15时至10分期间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凡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供应商注册咨询电话:******** ********)。
6、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7、答疑事项:
2006年10月27日10时前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06年10月30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或另行通知,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8、投递标书方式:
本项目实行,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年11月14日14时10分之前上传。
9、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0技术支持:如果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518034
传真电话:****-********
操作咨询:********--6 ********--6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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