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路灯景观灯及电线电缆采购的公告
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路灯景观灯及电线电缆采购的公告
江西省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乡县行政中心大楼工程指挥部委托,对东乡县广场亮化工程所需的路灯景观灯及电线电缆控制柜等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4月21日起至2009年4月27日(工作时间)。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确认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请在获取采购文件有效期内到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确认谈判资格后购买。3、谈判货物分包及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包。4、投递竞标文件开始时间:2009年4月28日下午14:30时,截止时间2009年4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超过该时间递交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5、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09年4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6、竞争性谈判地点:东乡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采购中心斜对面)。二、采购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东乡县行政中心广场路灯景观灯及电线电缆控制柜采购2、项目编号:DXCG2009-J0333、项目内容:①、路灯;②、景观灯;③、电缆线、④控制柜等;采购货物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文件第三篇---采购设备需求一览表三、1、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货物的专业技术制造或供货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项目竞标人必需具备的其他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其中①、②包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1)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应产品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
(2)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产品通过CCC认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4)经资格审查,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的,不能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四、购机构基本资料1、采购机构名称: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2、地 址:东乡县恒安西路347号财政局二楼3、邮 编:*******、电 话:(0794)******* 传 真:(0794)*******5、电子邮箱:DXCG2004@163.com6、联系人:陈先生、张女士7、户 名:东乡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其他存款户)开户行: 东乡联社帐 号:1950 39224 0000 11069 备注:政府采购专户 2009-4-22 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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