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人民医院学科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兴仁县人民医院学科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1、项目名称: 兴仁县人民医院学科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州公易采【201802】-030号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A、血管造影全数字化通用型平板系统一套。B、模块化全高清影像平台(腹腔镜)一套。C、全高清关节镜系统一套,全高清脊柱内镜系统(椎间孔镜)一套。D、消化电子内窥镜(胃肠镜)一套。
  • 4、产品用途: 用于临床检查和治疗
  • 5、进口理由: 进口设备技术成熟、性能优异、稳定性较高,能较好满足临床发展需要,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申请单位拟采购的产品对技术参数、稳定性、产品性能等要求较高,比较国内产品进口产品在这几方面明显优于国内产品,建议申请单位采购进口产品。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18-03-01至2018-03-05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兴仁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兴仁县联系人:杨启国联系电话:138*****296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致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nbsp&nbsp联系地址: 兴义市瑞金大道金地大厦第C座21层&nbsp&nbsp项目联系人: 刘需芝&nbsp&nbsp联系电话: ****-*******12、财政部门:兴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联系地址:兴仁县联系人:魏嗣忠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附件:
    1. ****************/********090744/-********176*****381.jpg" target="_blank">论证结果.JPEG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医疗设备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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