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防洪(潮)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防洪(潮)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防洪(潮)工程(50年一遇防潮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防洪(潮)工程(第二期,50年一遇防潮标准),工程造价约2262.98万元;监理酬金约50万元;招标范围包括:新建湖东堤段、田寮湖堤段及田寮湖水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3) 计划总工期为720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评定与验收规范。
2、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参加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丙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并通过相关年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 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3)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两次以上(含两次)四级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报名需提交资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及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五年来的水利监理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投入本项目工程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申请人资投标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原件。
5、若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报名及资料递交:
(1)以上报送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封面并注明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电话及传真号码。
(2)投标申请人将报名资格送往汕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为 2009 年 4 月 23 日至 2009年 4月 29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3)经确定后的正式投标人凭《投标通知书》在汕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时间: 2009 年 4 月 23 日至 2009年 4 月 29 日上午9时至 11时,下午15时至 17 时。
招 标 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办公地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516622 联系电话:彭先生联 系 人:****-*******标代理机构: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汕尾市荷苞岭兴业楼A栋8号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电话:****-*******联 系 人: 林先生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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