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路“水浸街”续建及排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黄山路“水浸街”续建及排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 工程编号 | ||
工程名称 | 黄山路“水浸街”续建及排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城市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 ||
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754-******** |
工程地点 | 珠江路(黄山-庐山)、庐山路(珠池路-珠江路)(华丽家园路段)、二线沟、公社沟及黄厝围闸。 | ||
建设规模 | 建设工程预算约2400万元,监理费约48万元。 |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政府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承担珠江路(庐山路-黄山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庐山路(珠池路-珠江路)(华丽家园路段)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包括道路、排水、路灯、道路绿化、交通管制及二线沟、公社沟清淤、黄厝围泵站闸板改造及部分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报名。 2、外来企业须在汕头市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报名表。(可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或下载,http://www.stjs.gov.cn);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签发给被委托人的有效工作证。 4、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及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 5、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资料; 6、外来投标人在汕头建设局登记备案证明; 三、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A4纸)所有文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以上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四、当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报名者不足5家时将重新招标;当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5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当符合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超过5家时,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5家投标人。 | ||
抽签会时间 | 2009年4月29日下午3:30分 | ||
报名时间 | 2009年4月28日上午9:00分至下午5:00分(办公时间内) | ||
报名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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