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分界负荷开关招标公告
用户分界负荷开关招标公告
1、北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本公司承担的工程所需的用户分界负荷开关,委托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供销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进行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用户分界负荷开关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为北京电力公司2006年11月1日-2007年4月30日之间所承担的工程所需的全部用户分界负荷开关。根据招标人要求,此次招标采取统一招标的形式,授标后按工程项目分批次签定买卖合同(简称框架性招标采购)。
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10月20日起至2006年11月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为同一内容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供销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樱桃二条7号509#房间100054
开户行:建行宣武支行
帐号:********65
5、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6年11月9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供销总公司。如果时间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3天通知。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2006年11月9日9: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如果时间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3天通知。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低于投标报价的2%,并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8、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供销总公司
北京市宣武区樱桃二条7号100054
联系人:闫阳李唐
传真:***-********
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
3、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4、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布的认证证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7、近三年内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近三年内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近三年内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0、近三年内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电力系统省级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11、具有用户分界负荷开关的生产能力。
12、2005年起用户分界负荷开关的供货业绩不低于100台。并提供已签约合同证明。
13、分界负荷开关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0台。
1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15、近三年完成华北地区类似项目情况表,加盖法人公章。情况表须说明申请人在过去三年(2003年-2005年)内完成类似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并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本复印件(封面和签字页)、货物交付验收报告或质检站的质检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招标编号:WKJ********0
北京电力公司公开招标(用户分界负荷开关)
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设备/规格/单位数量/交货周期/交货地点/备注
用户分界负荷开关/FFK/台/1420/按需方要求/指定地点
注:此数量为参考数量,根据工程需用量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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